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主体有哪些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主体有哪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处罚标准(一)个人犯罪主体的法定量刑根据刑法第153条的规定,对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二)单位犯罪主体的法定量刑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对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七十五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偷逃应缴税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其他情节1.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在累计应缴税额时,应根据各次走私的货物、物品的完税价格和走私行为发生时的税率分别计算然后相加。2.武装掩护走私的,按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规定从重处罚。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量刑均以犯罪数额为主要判断标准。该类案件的犯罪数额计算较为复杂和专业,公诉方因为自身立场和身份原因,往往不会仔细辨别其中的误差,也不会主动将与被告人无关的数额剔除。从辩护经验上来看,经常出现公诉方犯罪数额计算虚高的情况,有时甚至出现三四倍的虚高数额,若非辩护人及时介入,被告人将承担过高的法律责任,处境十分危险。


·财产查询刑诉法的条文是什么
      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当中和最后司法量刑以后,有些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询问。在正常情况下,我国执法机关是没有权力对私人财物进行询问的,但是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以后,询问的时候也会遵循我国刑诉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财产查询刑诉法的条文是什么? 财产查询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


·2023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
      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缓刑犯是暂缓执行原判刑期,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不是一缓了之,还有一个考验的问题,即依法为缓刑犯设置一定的考验期,并在该考验期内为其设定了一定的法定义务。关于缓刑犯的考验期。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考验期限≤5年(但同时不少于1年);拘役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


·认罪时间在开庭时能否减轻量刑?
      被告已经站在了法庭之上并且由原告进行指控的时候迫于压力或者其他原因主动地向法官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就被称为当庭认罪,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被抓获并且还没开庭之前就认罪是肯定可以得到相应的减轻刑罚的,那么,认罪时间在开庭时能否减轻量刑? 一、认罪时间在开庭时能否减轻量刑? 当庭自...


·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持续繁荣的今天,我们的生活逐渐因为互联网而发生了变革。而任何事物都是双面的,利弊同生。诽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变多了起来,更严重的则构成了诽谤罪。那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本文将会对此问题加以讲解。 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


·犯罪预备具体案件的处罚是什么?
      犯罪预备具体案件的处罚是什么?犯罪预备具体案件的处罚是可以比照既遂的犯罪从轻或者是减轻来进行处罚,当然如果说犯罪预备并没有造成什么样的实质性的严重后果的话,是可以免除处罚的,在这种状况之下使用相关的罪名的时候,必须要用括号来备注一下状态。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


·刑法未成年犯罪是怎么处罚的?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五年以上的,实判在五年以下处罚。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


·中国最高有期徒刑多少年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而法官在对罪犯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的刑期内,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作出。那现在中国最高有期徒刑多少年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中国最高有期徒刑多少年《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


·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 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
      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 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如今的诈骗手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样化了,要是自身防范意识比较差的话,那就有可能被骗。现在通过互联网科技实施的诈骗也比较多,对于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比较好呢?需要注意,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其实都是根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来的,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非法采矿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犯罪中经营的物品较多,包括电信业务、食盐等等,针对不同的物品,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不同,而这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立案标准。到底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