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继承遗产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遗产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关于遗产处理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权,自然也不需要清偿债务,正常情况下应该在分割遗产之前就先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了才知道有债务债权关系的,应该根据各位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比例分别清偿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


·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要什么证据
      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要什么证据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发生欠款纠纷后,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呢?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的诉讼,其中最重要的都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


·欠钱不还未打借条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未打借条怎么办可以起诉吗?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打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


·对于债务离婚时怎么分2023
      对于债务离婚时怎么分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


·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
      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进行债权的转让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通知债务人方面,否则的话就很容易引发纠纷。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一份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帮助您了解债权转让纠纷中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A欠B款29380元,B欠C款4万元,C觉得对B追款无望...


·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抵押物怎么让债务人还款
      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抵押物如何怎么让债务人还款当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或没有抵押物时,可以跟欠债人协商,拒不还款可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还款请求,除非他自愿偿还。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平常生活中,我们需要贷款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申请的,但是贷款的时候都知道金融机构对于贷款人或者贷款单位的要求比较高,只有符合规定的发放贷款,因此很多人开始走不法之路,找相关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这就可能会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而达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的是会立案追诉的。...


·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规定 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否是分别索取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


·结婚后负债算共同债务吗?
      结婚后负债算共同债务吗?结婚后负债不一定算共同债务,结婚后欠的钱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