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 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二、刑事案件处理阶段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毕,有三种结果:

①如果确定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

②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则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③如果认为案件证据尚不够充分,确凿,那么可以将案件退回到公安部门重新进行侦查。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②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侦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上述四类案件中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到达7个月。

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员,一般的羁押期限是37天,若是案情比较复杂,经过申请并被批准后,是可以延长羁押的期限的,但是最多也就能延长一个月。若是无法收集足够能让法院宣判的证据的,此时此被羁押的主体会被释放。

·民事诉讼进行中发现有刑事犯罪中止审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进行中发现有刑事犯罪中止审理法律规定是什么?1、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依法被刑事拘留期限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我国规定贩毒几克判死刑
      贩毒几克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毒品死刑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毒品类别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


·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有哪些?
      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有哪些?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及造成无力还款的原因。持卡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持续还款行为且信用良好,但因失业、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短期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力还款,并未继续透支,且能够提供证明其当时经济...


·刑事诉讼法传唤权相关法条是什么
      传唤和拘留是不一样的,其实有些情况下,法院对案件的当事人下达传票,这也是传唤的一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只要收到我国执法机关人员的传唤的话,应该及时的配合执法机关人员的工作。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传唤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传唤权相关法条是什么? 一、刑事...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就是指的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是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属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是对于这种秘密进行非法的披露、使用或是给与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信息,并且该行为对相关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所以构成了犯罪。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违反了我们国家对于商业秘密的管理...


·一些什么罪不可以假释2023
      一、一些什么罪不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


·抢夺罪数额准则怎样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


·2023怎么对赌博量刑处罚
      一、怎么对赌博量刑处罚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的,对行为人的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