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凡符合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的产假可以分为几个阶段:保胎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每个阶段产假的工资计算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整个阶段产假的工资怎么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保胎假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简单的讲就是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

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

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四、哺乳假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工伤鉴定出了结果怎么找公司索赔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中,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这也是造成劳动者权益维护补益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体现在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过程中。员工受到工伤获取工伤赔偿也是十分不易和艰辛的,这就需要我们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当我们工伤鉴定出了结果怎么找公司索赔呢?我们为...


·工伤鉴定失败后怎么办?
      在工作中难免会受到一些身体上的伤害,有时候还会出现严重的损伤,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国家在很早前就推出了《工伤保险条例》来保护人民在工作中的利益,但是前提是要对所受的伤害进行鉴定,但如果工伤鉴定失败后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些处理建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二次治疗中的误工费的认定是否存在
      二次治疗中的误工费的认定是否存在 二次治疗期间,必须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 另外,还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到医院去所花费的交通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按原工资标准支...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集体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集体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作为劳动者在合法权益面临侵犯时大多数会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什么是劳动仲裁程序呢?它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但是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又有什么不一样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集...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么可以将其辞退。那么,反过来,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职工在试用期辞职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对于工伤致死怎么赔偿的?
      对于工伤致死怎么赔偿的?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


·大连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目前大学生就业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纷纷在各大城市打工赚钱,随之而来也出现了很多劳动纠纷。人们的法律意识日渐提高,迫切需要了解有关的专业知识。下面的我们着重为您介绍下大连劳动合同法全文,在遭遇不合法辞退等劳动纠纷时可参考一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维护...


·对于业主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
      对于业主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对建筑工程保修做出了明确规定,施工方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交付后一段期限内,也要承担保修责任。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年限...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