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进看守所两个月了一定会减刑吗
一、自首进看守所两个月了一定会减刑吗
自首后不一定会被减刑,视情况而定。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则不从轻。
二、自首的认定依据
(一)自动投案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3、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如实供述罪行
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三)特别自首
1、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四)未掌握罪行
1、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或者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以及虽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法机关对某人产生怀疑,但还不足以据此将其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从诉讼的角度讲,这里的“还未掌握”实际上是指“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司法机关掌握案件的线索和证据能否确定作案人可能犯某罪,是判断罪行被掌握与否的重要标准。
3、“还未掌握”与“已经掌握”界限不清时,应当疑罪从轻,即认定为“还未掌握”。
(五)已掌握罪行
1、“已掌握的罪行”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否属于“罪行”必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认定。
3、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认定或宣告无罪的,尽管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已经掌握并作为涉嫌犯罪予以立案侦查和批捕起诉,也不属于“已掌握的罪行”。
(六)其他罪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所谓“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倘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则对主动交待的其他罪行不认定为自首,以坦白论。只有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才以自首论。
2、虽然,如果犯罪分子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反而会加重其处罚,但是《刑法》第67条第2款对“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行,在立法上并未作限制,这引发了理论界和实物界对最高人民法院上述限制性解释的广泛质疑。很多学者认为,“其他罪行”,既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不同的异种罪行,也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相同的同种罪行。(注:尽管质疑者的某些观点不无道理,但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尚现行有效,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3、“其他罪行”只能是不同种类罪行,不能是同种类罪行。
在案件情节比较轻的,并且当事人认真悔过的,那么进行自首是可以从轻发落或者是免除刑罚的;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是不会进行减轻处罚的。在服刑期间如果有重大的立功表现或者是重大发明的,是可以减刑的。
·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至于是否记入法...
·绑架罪的犯罪形态如何界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绑架罪的既遂及未遂的认定标准,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是否以数罪并罚论处历来有分歧。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有关绑架罪犯罪形态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和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某一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
·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广大市民对于刑诉法一定听说过,涉及刑事诉讼的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在刑诉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刑述法的每一条内容,所规定和针对的具体犯罪案情都不相同。以下资料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想要了解的同学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
·打架后派出所拘留时间是多久
打架后派出所拘留时间是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为7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14天。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37天。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
·盗窃罪怎么判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由于一时的贪念或者其他原因而盗窃他人甚至国家的财产而锒铛入狱。盗窃罪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但是犯人的判刑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判决,尤其是初犯,更是有一定的不同,网在下文就来为您解答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初犯。
一、盗窃罪初犯怎么判
初犯盗窃罪依然按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
·走私普通货物判刑要判多久?
走私普通货物判刑要判多久?
这个知要根据涉及的应缴税款和其它法定量刑情节来判断。
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
·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而随着侵犯财产违法犯罪案件的增加,转化型抢劫罪现象也日趋严重。那么在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呢?换言之,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前提条件
行为人必须是先“犯...
·故意杀人中止后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标准
故意杀人中止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定罪?1、对于“故意杀人中止”的解释为:行为人产生故意杀人意愿并且做出了犯罪预备,或者在还没有实行完毕就放弃了犯罪的想法和行动,没有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为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不予以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对于中止犯罪的要求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中...
·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 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
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 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如今的诈骗手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样化了,要是自身防范意识比较差的话,那就有可能被骗。现在通过互联网科技实施的诈骗也比较多,对于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比较好呢?需要注意,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其实都是根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来的,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故意伤害未遂算犯罪吗?
故意伤害未遂算犯罪吗?算犯罪的;1、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以结果的是否发生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既遂,如果没有结果的发生当然成立未遂。2、你所说的例子在刑法上称为不能犯未遂。3、既遂根据伤害结果等因素进行量刑,未遂一方面比照既遂,另一方面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手段等因素进行考查,如果情节显著轻...
·逃税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逃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