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一、刑事处罚如何进去档案?

"具体刑事犯罪纪录在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理论上是没有进入个人档案, 但在受到刑事处罚时,会有因此开除工职或开除学籍等记录进入个人档案的。并且在此后填写的个人履历表时此段经历应当如实填写。

对子女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报考人民警察,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取直系亲属没有犯罪记录的人。

在实际生活中,孩子要想从事一些特殊的职业,如警察、公务员、法官、特种兵、要害部门工作人员等还是受一定影响的,尤其是被判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行政拘留、罚款。

刑事处罚包括:缓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等。

二、相关规定

"对于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问题,大概两种情况下,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一种是找工作,打算聘用你的单位需要知道你是不是好人,是不是有案底。当然不是所有单位,而是工作内容比较要紧比较敏感的比如在银行点钱在贵重商品仓库看门,对职员的人品道德法律法规方面有要求的。

另一种是办出国手续国外工作签证啥的人家外国人要把关,不给刑事犯打开门缝让你逃避法律制裁跑到国外去继续犯罪。可能还有其他用途我就不清楚了。

办这个证明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到公证处免费领取一张表格。4A纸上半联你自己填写上某某派出所,请为某某人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有公证处公章是留给派出所的存根。下半联不要填写,留给派出所填写、盖章,就是交给申请人的证明了:

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攻略

以前没有那个长方形的印章,是最近加上的:“仅限办理公证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是所有公证处都加盖了呢还是只有这一家公证处的规矩,不知道。按说这个表格盖好派出所的章是拿回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用的。但是直接拿回聘用你的公司去,也一样可以证明你的清白。

另外一个方法,是单位开介绍信,写明某某派出所,兹介绍我单位某某前去办理某某人是否刑事处罚证明请予接洽等等。介绍信就是那种红头印好的格式。别忘记盖单位的公章。这个不需要去公证处拿表格。派出所收下介绍信,拿出一大本也是印刷好的格式证明而且派出所的章子事先都盖好了,填上内容,撕下来给你。警察叔叔还特别说明,证明信上还要空白,如有需要,你可以自己补充。他举了个例子但我没听明白。反正那个证明信是一大张,比公证处给的这个表格要大方大气。

刑事处罚是对于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的一种处罚,具体包括拘役,管制,缓刑以及徒刑。如果实施了犯罪,但是最终被免于处罚的,那么可能不会被记录到档案里,这个是属于非常幸运的个别情况,为此还是告诫要遵纪守法。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多长时间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多长时间《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


·信用卡诈骗7万的量刑是在怎样的
      虽然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比较多,但无论是针对哪种方式下的信用卡诈骗,此时都是要求数额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定罪处罚。不过在之后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却要充分考虑到诈骗的数额才行,那其中信用卡诈骗7万的量刑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7万的量刑是怎...


·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2023年减刑新政策判5年能减刑多少
      最多减两年半。《刑法》规定,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浙江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刑事犯罪,主要就是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劫罪,而恰好这三个犯罪都是与财产有关的,但在实际定罪的时候抢劫罪却不考虑犯罪金额。而对于其中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最高法就已经作出了新的规定,也就是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判刑幅度,当然之后各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也结合...


·对于团伙抢劫罪判多少年?
      对于团伙抢劫罪判多少年?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


·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


·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的任务是什么?
      一、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任务是什么? 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案件法庭的任务是: 1、支持抗诉; 2、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3、代表人民检察院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检察人员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讯问被告人、讯问应当围绕抗诉理由以及对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有争议...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主体都有那些人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主体都有那些人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


·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定罪标准是什么?
      生产力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无论是工业生产还是农业生产都是必不可少的生产,在经营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法分子的恶意破坏,直接导致生产出现严重的事故,给经营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对破坏生产者有严格的惩罚,那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定罪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破坏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