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赔偿法原则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法原则是怎样的?

一、刑事赔偿法原则是怎样的?

1、结果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

只要被羁押的公民确是无辜的,无论司法机关是否违法、有无过错、该公民都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过错归责原则

过错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或致害行为本身存在某种缺陷未达到某种标准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务过错的表现形式有,公务实施不良,不执行公务,公务实施延迟等。行政法院判断公务过错,通常根据公务的难易程度、执行公务的时间、地点、行政机关所具备的人力物力等多种情况决定。国家机关由于疏忽、怠惰、笨拙以及对当事人提供不正确的信息所造成的损害也是公务过错。公务过错以公务活动是否达到中等公务活动水平为客观标准确定国家赔偿责任。

3、违法归责原则

违法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完全取决于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否法,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给予赔偿,对于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通常不予赔偿。

4、过错加违法原则

过错加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该原则是目前许多国家均适用的归责原则。

5、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侵权主体除向受害人补足其实际损失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额外的费用实际上已超出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带有惩罚的性质。

6、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支付赔偿费用是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到受到侵害之前的状态。

7、慰抚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额的范围之内,虽应尽可能予以赔偿,但并不一定要进行完全充分的弥补。

二、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必须是国家机关的职员是由于工作的原因,才导致了过错发生,那么赔偿请求人才会获得刑事赔偿。故此任何国家机关在接收到赔偿请求时,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过错是否真实存在,若素不存在则不需要赔偿。若确实有过错的,那么刑事赔偿的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恢复受害者名誉。

·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氰化物、砒霜等属于剧毒物质,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如果行为人故意投放此类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使得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陷入危险中,就会构成投放...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


·拐卖儿童罪哪些情节下加重处罚
      拐卖儿童罪哪些情节下加重处罚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形:(1)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 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3)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4)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5) 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


·醉酒驾驶判刑多久
      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话,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不能...


·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价值很少会被判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价值很少会被判刑吗 一、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价值很少会被判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但价值很少也有可能会被判刑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


·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哪些不同
      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哪些不同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一、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立即执行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我们都知道死刑是最残酷的一种刑法,直接剥夺了犯罪者的生命。通常也是用给那些恶劣案件的主犯或者拒不认罪的人使用的。从以前的文章我们知道了死刑立即执行是有七天的时效的,那么这几天之中执法部门应该履行怎么样的程序?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


·伪造货币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伪造货币罪追诉时效是多久?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法定最...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什么?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359条和361条所作出的规定,对于相关的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