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二、企业该如何合法裁员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三、什么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裁员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利益,所以法律对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只有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才可以裁员,如果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企业融资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类型有哪些? 对于企业的发展要有一个合理的期望,当企业进行融资时,要根据企业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量体裁衣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以对应相应的企业发展,也要分析企业的主打产业,比如是以高新技术为主,还是轻工业重工业服务业,又或者是传统工业,都要有一个大致分析,那么可选择的...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两种典型的公司,分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公司的设立方式还有经营方式不同,所以名称也就不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都是要设立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的设立由股东全体决议内容。那么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安徽省中小民营企业推动了安徽省经济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发展打好了的坚实的基础。中小企业是保持安徽省经济和发展一直平稳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承认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内容风险;内容风险是指合同的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的当然的、自始的归于无效。二是程序风险。程序风险指的是合同形式不齐全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隐藏着法律风险...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可以的,但必须要和合同相对人协商,并且需要征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其实现在您在交纳社保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哪个地方上班,就会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保金。如果和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社保也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不过有一些人可能在担任公司法人的时候,虽然公司在成都,但是社保区在农村缴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
      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一、公司名称核准后可以撤销吗?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注销所需时间与公司名称核准时间是一致的。此外,如果你不要已经被核准过的公司名称,也可以继续...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出于股权优化的考虑,公司经常进行股权转让,这样势必会导致股权变更。按照规定,公司应当在股权转让之日内三十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这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完成变更登记,才说明股权转让顺利完成。那么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


·企业管理人员行贿受贿的处罚是什么?
      一、 企业管理人员行贿受贿的处罚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


·公司打官司需要材料 现今社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
      公司打官司需要材料 现今社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在遇到纠纷问题出现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运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该问题,那么对于公司打官司需要材料有哪些,如何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的解答。 一、相关法律规定 1、《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