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走私普通货物罪怎么判刑

走私普通货物罪怎么判刑

一、走私普通货物罪怎么判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属结果犯。依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

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走私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

(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

(3)未补缴应缴税额;

(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

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

(二)本罪与其他走私罪之界限

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而其他走私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特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单个走私罪的增加,本罪的犯罪对象将进一步缩小。

走私普通货物罪属于经济犯罪,在经济犯罪中,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处罚金刑。现有法律规定下,对于罚金的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罚金刑与偷逃税款的关系来看,主要有两个规律可循,其一,被判处拘役以下刑罚的,罚金数额远高于偷逃税款;其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罚金数额与偷逃税款相近。

·违法经营刑事拘留多久时间?
      违法经营刑事拘留多久时间?刑事拘留最长37天,但非法经营罪可不是拘留的事情,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2023年打击高利贷入刑法了吗?
      入了刑法。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构成高利转贷罪的,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 一、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缓刑期满后又犯罪是累犯吗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满后,五年之内要是又实施了故意犯罪,并且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这与累犯的构成很相似,因此有的人就会认为罪犯缓刑期满后又犯罪的就构成累犯,那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期满后又犯罪是累犯吗 “前罪”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故意犯罪...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
      一、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是多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之所以会构成刑事犯罪,肯定是因为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侵犯了法律保护的法益,因此才需要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而这里侵犯的法益也可以说是具体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的刑事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那一般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1、客体要件。...


·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
      现今,出现不少非法集资现象,因为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那么,如果被抓,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国家研究制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就有详细的说明,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吧。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一)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非法集资,如果...


·治安拘留判决时间是多久?
      治安拘留判决时间是多少?治安拘留没有判决。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时,是不需要法院判决的,如果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


·盗窃罪从轻和减轻的情节有哪些
      盗窃案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发生的案情,一旦构成该罪,是很可能会面临着刑罚的处罚的,但是即使构成盗窃罪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也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那么你可否知道盗窃罪从轻和减轻的情节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盗窃罪从轻和减轻的情节有哪些 1、退赃...


·抢劫罪的特点包括哪些?认定抢劫罪要注意哪些
      虽然很多犯罪之间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如抢夺罪与抢劫罪,但毕竟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因此《刑法》中才会规定为不同的犯罪。每个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特点的,那其中抢劫罪的特点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特点包括哪些 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


·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更新换代的基本原则,那么作为一门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通常来说,法不溯及既往,有溯及力的,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