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一、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

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

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

1、一般的合同是三年的诉讼时效,你与物业签订合同,拖欠物业费他是有权一直要求您偿还拖欠的物业费的,但是若他采取诉讼的手段,则涉及到合同时效的问题,物业合同的时效为三年。

2、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属于业主应尽义务。

3、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拖欠物业费的后果

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如果业主确实未交物业费的,判决业主缴纳,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实践中,物业不会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就立即对业主提起诉讼,一般会经过以下几步,才会考虑诉讼:

1、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那么物业发现后通常会及时催交;

2、如业主再次未在合理时间内缴交的,物业可能会通知业主委员会协助催收;

3、如业主依然没有在合理时间内缴交的,物业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收取物业费及索取赔偿。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一、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主要是指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以下的防范措施: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当今社会中债券作为我国目前受欢迎的一种投资方式,很多情况下帮助了公司资金的融资。所以,公司在资金困难需要周转的时候,就会向社会发行债券,然后回收资金。但是这种债券发行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对债券除了有严格的规定以外,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现在很多债务人以自己没钱或者别人还欠我钱等借口来不予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此时该怎么办呢,其能否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又该怎么行使代位权?要是你都不清楚的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债权人代...


·欠条上面可以写利息吗
      欠条上写利息是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一、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 一是双方当事人...


·债务人欠钱不还屏蔽我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屏蔽我怎么办?应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不是必须对方签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 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什么条件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民...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


·欠下银行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银行贷款不还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