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有权依法进行处罚。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已经发生。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之一就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经过案件的审理,可以做出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裁决。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裁决书,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面强制用人单位履行义务。3、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损失的扩大,劳动者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只需要随时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合同即使依法解除,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前两种途径向用人单位追讨被拖欠或者克扣的工资,以及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这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但要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话,此时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那到底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关于辞职在劳动法中...


·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的期限,可以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可以叫做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您知道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


·一,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作用是什么?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作用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 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哪些组成?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都有基本工资以及奖金绩效组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法律建设越来越健全,但法律的普及程度还不高。当我们面临被动或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我们能否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或最大化呢?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我国法律对这一情况做出的相关规定,而被动的接受用人单位或企业的决定,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简...


·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互惠互利的,即使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脱,不对员工负责任。与此同时,身为劳动者来说,在遇到工伤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呢? 一、...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另外,城镇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职工个人每月...


·企业如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劳动合同签订后辞职算违约吗?
       一、劳动合同签订后辞职算违约吗? 不算。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不算违约。如果未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


·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