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1、将地标工作作为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专门成立地标工作办公室。

2、将地理标志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编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手册》,把地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跟踪督察、定期通报、奖惩分明。给予申报组织者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各市县局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3、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特色优势产品进行全面普查、筛选,获得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地理标志产品地方资源库,把地方名优产品列入地理标志保护培育的梯队。

4、相关标准化工作齐头并进,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并建立标准化示范区。

5、以特色龙头企业为依托,借助其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为启动引擎,推动和促进地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注重科技创新,为发展提供动力。大力实施科技兴业战略,与高等院校广泛开展合作,在新材料、新工艺、新包装等方面进行科研攻关,为科技创新提供理论指导,全力推动高新化、高端化。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设立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6、地理标志使用认证按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开,边实行边总结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以期逐步建立起地理标志产品从源头到终端的可追溯,确保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对申请地理标志使用的单位进行认真审核,选择生产规模大、管理条件好、业主积极性高的企业签订使用协议。

7、倡导行业自律,是产业持续发展的保障。行业自律是对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建立主产区行业自律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合作会议,就行业管理、产品质量、科技创新、贸易交流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促进行业自律。成立了产业协会,吸纳生产、经营企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引导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抵制制假贩假行为,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8、助推文化品牌,塑造文化品牌,注重品牌的宣传推广,设立品牌推广与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

9、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和保护体系,落实具体监管措施,严格质量要求。一是加强对地标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规范地标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管严市场准入,确保地标产品质量安全。对地标产品保护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地标产品品质。二是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对已注册的地理标志,加强行政指导,宣传品牌优势,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加入,进行产业化生产和专业化市场营销。三是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规范使用地标产品专用标志,不定期开展普查和清理,依法查处地理标志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地理标志产品混入市场,有力地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

·拒不执行劳动仲裁决定怎么办
      拒不执行劳动仲裁决定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


·签完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
      签完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也可以有违约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的行为只要触及法律规定,就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用人单位来说,我国明文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果用人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而雇佣童工的话,一经发现同样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


·临时工管理办法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公司临时工作的人员,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它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临时工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临时工管理办法里都做了详细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适应经济建...


·十级工伤赔偿计算是怎么算的?
      十级工伤赔偿计算是怎么算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支付补偿金吗?
      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支付补偿金吗?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金看是哪方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主动解除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员工提出解约,公司是不支付补偿金的并且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


·工人干活伤到筋能算工伤吗?
      工人伤到筋能算工伤吗?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但如果仅仅是手部肌腱拉伤,没有断裂以及伤到骨头的话,很难达到伤残等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伤的,能报工伤。是否能评上伤残等级,看康复情况。对于工伤纠纷的处理,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为宜,一...


·没有签合同的用工被辞退怎么办
      没有签合同的用工被辞退怎么办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1、协商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劳动合同全部无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