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孩子怎么探视好,如果一方不让探视该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怎么探视好,如果一方不让探视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如何行使:

1、探视权是一项立法权利。这种权利是父母在亲子关系上享有亲权的体现。除非当事人在离婚或者是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放弃这项权利,否则的话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都是同时成立的。而且这种权利是不需要确定的,而是直接享有的,需要协调的是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

2、由于探视权的行使,是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以及子女的利益的。所以修订后的《婚姻法》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是由当事人协议的;如果协议不能成立的话,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确定探视权的行使问题上,有了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两种形式,但是会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

3、根据以上所述的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可以知道,探视权的行使首先是当事人协议优先,协议的内容一般是包含了探望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问题。之所以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是因为当事人方对自己以及子女的实际状况更加的了解。

二、如果一方不让探视怎么办:

1、我国的《婚姻法》有规定:对于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是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相关的个人以及单位也要协助执行。

2、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这里所说的强制执行的对象,只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那一方而不是子女。因为大部分的探望权纠纷案件都涉及了人身问题,所以万一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的伤害。

3、如果离婚以后,子女已经年满10岁,那么他们对于是否进行探望,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了,所以人民法院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在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所以,如果是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而是概括性的介绍由双方协议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确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是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支付义务的,对于不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形,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孩子的名义提起上诉。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 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的具体写法如下: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


·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哺乳期一般是指子女未满1周岁的阶段,此时不仅对女性的保护是比较多的,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也是进行了更多的保护。此时如果夫妻在哺乳期内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36条第2...


·小三生子告男方重婚是否会被判刑
      小三生子告男方重婚是否会被判刑?小三生子男方也不一定会因为重婚被判刑的,因为有私生子不代表就构成了重婚。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


·一、可以将婚前财产协议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可以将婚前财产协议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十九条之规定,双方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所以,是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将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


·一、离婚没谈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没谈抚养费怎么办?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虽然约定了对方不需支付孩子抚养费,且约定合法有效,但是这只对你们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能以此来对抗孩子,成为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正当理由,因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


·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死了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死了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实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想要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此时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么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付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


·新县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新县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


·婚内跟别人有孩子了构成重婚罪吗?
      婚内跟别人有孩子了构成重婚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的定义可知: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法律规定可以明确看到,重婚罪保护的是先行登记的一对夫妻关系互相的忠贞,故而犯罪行为的重点在于行为人加入另...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没有法律效力
      有效。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表格供填...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原则有哪些?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