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薪酬调整问题达成一致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调薪对双方来说才算是合法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在调薪之后,未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那么这是属于不合法的。

二、用人单位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管之前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调岗调薪。

在员工管理过程中,尊重员工感受,使员工在企业中找到归属感应该是企业日常管理中最应该值得注意的一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争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最明智的选择。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这里指的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如果劳动者因工负伤,就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必须是在医疗期满后。如果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擅另行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3、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另行安排劳动者工作。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仍然能够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另行安排工作,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另行安排劳动者工作。

·多重劳动关系工伤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多重劳动关系工伤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l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1、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可续期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可续期 土地使用是有一定年限的,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汽车厂、石油开采工业等工业用地也是有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都会对住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用地的处理产生疑问。接下来,我们将围绕工业土地使用年限为您做详细介绍。 ? 一、工业用地的概念 工...


·工程预验收和初验收对区别是什么
      1.验收组织方不同: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初步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2.目的不同:预验收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单位对农民工欠钱不还怎么办
      单位对农民工欠钱不还怎么办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应当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


·劳务受伤误工费
      劳务受伤误工费,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临时工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关系,其误工费应当按照工资收入赔偿,临时工受伤也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受伤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只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劳务受伤误工费可以赔偿吗 1、临时工受伤,误工费按临...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微信的种种特点进行诈骗,有不少人通过加陌生人、扫描二维码上当受骗过。受害人到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局会根据金额决定是否立案。那么微信被骗一千立案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


·一、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标准的,用人单位有权进行解除这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
      在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上老师就教我们出了社会去公司应聘后,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我们劳动者的自身利益,而当我们真正出了社会后才发现有的公司竟然不跟我们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问题就来了,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 工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