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按揭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如今购买房产的很多都是以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对于将要结婚的男女来讲,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与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是有很大差距的,同时日后离婚的话,对这类按揭房的分割也是不同的。那到底离婚按揭房产分割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时的分割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了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判断按揭房屋的关键因素在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以及房屋产权取得的时间。如购房人在婚前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是为了还贷而将房屋的所有权抵押给银行,和银行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这在理论上也是符合不动产的公示原则的。同时银行和债务人(按揭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也是符合债务转移的理论的。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行为并不改变该房屋个人财产的性质,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若一方在婚前办理按揭手续,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缴纳首付款,在婚后才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属于个人财产。因为根据我国的房屋预售登记(鉴证程序)使债权具有了特定性或对抗性,由该预售合同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只限于该预售合同上的债权人。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的信赖,以及该财产权利的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仍应属于个人财产。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或者双方对所购房屋为共同共有约定在先,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因为该出资行为在婚前,所以非产权登记名义人一方应对自己出资行为并非赠与或借贷进行举证。二、婚后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有几种学说,第一种是一方个人财产:依据是婚三白皮书122页,2011年8月份的,第二种是共同财产说:婚二22条,但可以对出资人子女适当多分,第三种是出资为个人财产,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婚
三第18条,第四种是分情况说:对父母部分出资,以购买人身份区别处理,以父母名义签订并过户其子女的情况下,按婚三第7条,为个人财产,不以父母名义签订,以子女名义签订合同,则按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对于按揭房产的分割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毕竟房产的价值比较大,因此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所以,在离婚分割按揭房产时,建议您咨询有关律师。网站为您推荐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帮助你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农村邻居间的公共道路到底留多宽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的。一般是由村集体规划(例如在划分宅基地的时候两块宅基地之间的距离等)。从你说的情况来看,现在邻居在路上堆了石头,导致道路变窄摩托车无法通行。如果你们家到大路只有原来一米一的小路可走,那邻居就侵...


·有结婚证没迁户口能分房吗
      按拆迁面积补偿,和户口无关。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只与房屋建筑面积有关。但临时安置费、奖励、补助、搬迁补助费等,与几个房产证有关,也与几个户口本无关。2、如属集体土地拆迁改造,国家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政策规...


·公司房产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税款吗
      公司房产转让股权需要缴纳税款吗? 一、股权转让要不要缴税?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


·我名下有按揭房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我名下有按揭房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可以,前提是双方协商好; 净身出户需要什么证据? 私自转移存款。对方收入很高,但是却不见存款时,另一方平时可注意搜集线索,必要时由律师出面调查,法院审判阶段也可要求对方说明收入的用途。 私自馈赠、买卖。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继承中房产继承人是谁
      法定继承中房产继承人是谁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一、出租人因为房屋拆迁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因为房屋拆迁解除合同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必须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做好相关事项的协商处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方会认为,国家拆迁或者征地,已经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要求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一般情...


·房产证上有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吗?
      1.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方式是有规定的,如果对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助理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中并没有对不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作出规定,因此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进行...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还要看房子的质量是否合格,切勿因为房屋的价格便宜,而忽略了房屋的质量问题。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因小失大。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抚顺市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房屋的质量问题分类 第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