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1、太烦了,骚扰电话太多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是“骚扰电话”的受害者,不仅有传统的骚扰电话例如要你办信用卡、要你买房子,而且有专属于律师的骚扰电话例如某法律网站找来的。我干脆手机设置骚扰电话呼入限制,也就可以安静点。当然,如果是客户电话或者熟人电话被限制呼入,他们应该懂得发个短信给我说明自己是谁。如果一些客户只喜欢打电话,我只能说他还是找别人比较好,没有微信或者看不懂短信的客户必然不是优质客户。

2、太忙了,不方便接电话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在办案途中或者在办案现场,难以有空接电话。而微信留言或者短信留言,既可以不影响律师办案,又能让律师通过文字留言知道当事人“要干什么”。今天上午我就接到两位当事人打来的电话,我直接拒接让他们留言。如果不是找我联系刑事案件,我直接回绝。如果是刑事案件咨询,我把助手的电话发给他们。

3、太琐碎,电话不能说清楚

经常有外地当事人找我办案,电话里很难说清楚,还不如直接把涉案罪名、办案机关、基本要求发给我,这样我可以做一个初步判断,然后约一个时间让他们直接来我办公室或者我家附近的茶庄。这时还可以让他们加我微信,直接把我的名片推给他们,上面有我的办公地点与所在单位。

4、用微信,可以直接传送资料

有些外地当事人需要传送拘留通知书等资料,我直接让他们加我微信。这也方便我知道涉案人员姓名、罪名与被羁押地,这也方便我给他们“报价”。文字与图片方便保留,而电话语音不能直接转化为文字。微信交流,当然也方便一些当事人支付咨询费用,电话还是有些“out”了。

5、用微信,可以知道对方是谁

虽然许多当事人的微信不喜欢用真名也不喜欢上传生活照片,但至少他的微信朋友圈能让我知道他是哪一类人。那些不愿意开放朋友圈或者只允许看3天的微信用户,我一般认为他们要么属于“不方便吐露身份”的例如公职人员、老板。如果他的朋友圈过于“时髦”,我则认为多半是“90后”甚至“00后”。

6、用微信,可以拒绝不喜欢的客户

有些客户总喜欢蹭咨询,甚至是一些律师同行也如此,这让我很不快。如果直言不讳只是咨询我可以接受,如果以委托律师为由蹭咨询,这就让我很不高兴,尤其是听取我的意见然后找比我便宜的律师。我一般只提供一次咨询服务,如果没有委托意向那还是就此打住吧。如果多次如此,我干脆拉入黑名单。

7、用微信,可以让客户感觉到很专业

我的微信中经常发布我的办案心得与成功案例,这其实是告诉客户我很专业。此外,我经常喜欢在外出办案时晒一下自己的工作情况,这其实也是告诉客户“我真的很忙”。我不太喜欢接电话,也不太喜欢微信视频,毕竟我难以保证自己随时有空。律师的专业,本就体现在他们需要主导时间分配。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我国有规定交通规章制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违规而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现实中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其实也是蛮多的,而这个时候可能机动车一方就觉得是对方违章导致被撞,因此不愿意赔偿。那要是被车撞了对...


·一、期房交房?
      一、期房交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并关注期限。通常开发商所约定的期房交房时限是在通知书寄出的30天时间内,购房者需要安排好时间。在接到入住通知书后,还需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了,如果逾期交房,还需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答复来决定是否要前往收房,并按照通知的约定时...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员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法院司法实践做判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没记下车牌的肇事逃逸该怎么办
      没记下车牌的肇事逃逸该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由交通警察进行查询和进行缉捕。如果没有记住车牌号小车肇事逃逸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报警。戓者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


·酒后开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而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车和醉
      酒后开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而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分别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处罚标准,尤其是醉酒驾驶,因为醉酒驾驶中酒精的血液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关于醉驾扣分规定是什么呢? 《刑法》修正案九)中专门针对酒驾司机在《刑法》 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


·车主的交强险怎么赔偿伤残金?
      每辆车在出售之后就会被要求在交强险的保障下才能够进入现实道路上行驶,但这样就能在意外发生造成车辆损坏以及人员受伤的情况时能够让交强险及时出面进行赔偿以减少车主的损失,但是车祸严重的话会造成伤残,那么,车主的交强险怎么赔偿伤残金? 一、车主的交强险怎么赔偿伤残金? 1.车祸导致的伤...


·海外并购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海外并购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战略制定 战略性思维要求首先确立合理目标,然后在分析自身企业优势和劣势后,选择实现目标的合理办法。对于海外并购不是看到并购有诸多好处就拍脑袋上,要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企业是否应该进军海外,重点进军哪块市场,如何进入、是直接设立公司还是兼并...


·一、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险公司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险公司报销吗?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险公司会报销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其实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种情节,此时并不会作为单独的一个罪名存在。由于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同时肇事者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大,因此处罚相对就是要重一些的。那究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


·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什么?好意施惠开车人保护的规定是开车侵权一般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好意施惠过程中,施惠人违反侵权法上的义务,导致受惠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受惠人本人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好意实惠之侵权归责...


·一、车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车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车位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