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土地中的指界是地籍调查中一项内容。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通俗的说就是现场确认土地四至范围。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就会有这一关键步骤,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就会有这方面困惑,例如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地籍调查的内容:

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3、地籍勘丈。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

4、绘制地籍图。其中第1点权属调查中的现场指界是首要工作,如指界有差错直接影响地籍调查的准确性、土地证的权威性。现场指界如发生争议的,则地籍调查工作暂停,等争议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受限吗?
      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受限吗?诉讼时效,一般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提出诉讼的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定期限,一般的民事纠纷都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很多人却不太了解,接下来的文章中将带来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一、征地补偿诉...


·城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土地的使用规划和道路、城区建设是变化着的。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用作其他用途时,政府会给予原使用者征地补偿费用。各项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不同,大约有五种。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有所区别,具体费用各地区也不同。城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以...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买卖的交易量更是有所攀升。但是城市的房屋买卖并不适合于我国的农村地区,那么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都有哪些呢?购买农村社区房屋都得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社区房屋...


·宁乡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各个城市征地都在紧张有序的在进行中,而对于征地的补偿款各个城市也制作了出来,就是为了能给您一个准确的标准,那么对于宁乡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是根据宁乡县的位置、地类、面积、还有青苗的种类、数量来进行计算,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第二十二条 征收土地按照预征地公告发布...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重要权利,农民承包土地,享有收益、处分等权利。现在很多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导致了土地资源的闲置。这个时候,其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也就是土地承包权流转,这样一来,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那么,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


·告丈夫重婚罪找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告丈夫重婚罪找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起归属权神圣不可侵犯。但是集体土地可以租赁,比如生产承包责任制土地,这样租赁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很多人不知道关于集体土地租赁法律上如何规定的。那么,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征收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城镇的发展更新,不过对于农村土地一般都是用于建设利民工程,其中修路是非常常见的征地原因,说到征地,您关心的自然是征地的补偿问题,关心自身在征地方面能够得到多少补偿,会不会不如原有的价值,那对于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种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承包方依法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如若公民想要办理土地使用权都必须要通过特定的办法取得。很多企业如果想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的话,就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程序进行获得土地,那么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详细的介绍一番。 一、确...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