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建设工程律师岗位职责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律师岗位职责是什么?

1. 主要法律服务领域涉及建筑工程、房地产、土地开发、PPP项目、政府棚改项目、公司投融资、地产并购、资本市场基金管理等;

2. 在合伙人指导下,独立与客户就项目进展进行沟通、处理项目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3.催收欠款与税收筹划方案:在催收欠款与提出税收筹划方案方面。

(1)通过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妥善处理工程款拖欠纠纷;

(2)提供涉税法律咨询,分析涉税法律风险;

(3)进行涉税合法审查、涉税利益谈判、税收合法筹划。

4.涉外工程专项法律服务

在涉外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面:

(1)对于涉外施工施工企业,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和服务;

(2)在BOT项目中,评估项目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在准确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后,对这些风险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进行风险管理;

(3)借鉴FIDIC合同条件,努力弥补施工合同中的缺陷和漏洞,完善建筑施工合同

二、建设工程案件,建设工程律师的痛点到底是啥?

(一)案件法律关系相对复杂。 由于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垫资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此类纠纷案件法律关系通常非常复杂。 比如,因为承包工程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资质的个人或施工队伍,就会借用具备资质的建筑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实际施工人再与建筑公司签署内部承包协议或转让协议等。 工程完工后,有的被挂靠的公司会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也有的实际施工人起诉被挂靠的公司和发包人及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等等。

(二)案件类型复杂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以下多种案件:承包人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案件、劳务分包人起诉总承包人和建设方拖欠工程劳务费的纠纷案件、建设方或发包人起诉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赔偿的纠纷案件;施工班组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劳务费的案件;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欠款的案件等等。 其中有的工程已竣工,也有的工程中途停工;还有的工程前半部分由一家建筑公司施工,工程后半部分由另一建筑公司完成。如何界定两家各自的工程量,此类问题,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倒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对于倒签劳动合同,很多人可能了解的并不多,对于它究竟有什么法律效益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讲一下什么是倒签劳动合同,倒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详细请看下文。 倒签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 如果“...


·公司给员工赔偿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公司给员工赔偿违约金情形有哪些?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


·不属于工伤的意外赔偿多少钱?
      不属于工伤的意外赔偿多少钱?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


·部门关门解散员工有补偿吗
      有。解散人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工伤鉴定等级后赔钱时间是多久?
      我们在申请了工伤认定之后接下来就是索赔的问题了,您都知道工伤申请索赔的时间限制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关于申请索赔之后对于赔钱的时间有没有限制呢,下面是我们针对工伤鉴定等级后赔钱时间整理的一些资料,希望可以供您参考。 1、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工伤...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下来出院怎么办 如果单位给缴了工伤保险,保留发票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缴,则找单位报,单位不报,则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保留医疗凭证,缴费票据和诊断记录待鉴定确定等级后结算,协商不成委托律师处理。 1、需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一年。 ...


·误工费的统一情况:
      误工费的统一情况: 1.在我国,误工费是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数字的,由于误工费耽误的是受害人工作的时间,但是每一个人工作的时间和工作的报酬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这个时候没有办法划出一个统一的标准来。 2.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误工的时间是来源于医疗机构给出的证明时间,以此而来计算的,...


·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待遇标准是什么?劳动者应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否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标准如下: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单位未报家属工亡认定后享受那先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单位未报家属工亡认定后享受那先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


·一、2020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2020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1、违约金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己约定,赔偿金不需要约定,适用法定条件。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