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遇到交警乱罚款,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交警乱罚款,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协警拦车,开罚单

违反条例: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法规解释:协警没有执法权,区别协警的方法:

一、注意其“着装”的警衔与警号,注意政法学校的实习肩章等同于协警。

二、要求出示有效证件“警官证”。

二:协警、交警收黑钱

违反条例:《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九)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的;

法规解释:毫无疑问,收黑钱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三:罚款乱开收据

违反条例:《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规解释:罚款收据属于统一制发的样式,用其它收据都属于违法行为。

四:合理申辩被加重处罚

违反条例:《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法规解释:司机确定自己没有违法,如被加重处罚、证据确凿,那交警属于违法行为。

五:被随意认定超载

违反条例:《实施条例》第八条: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法规解释:认定超载,复核的地点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随意口头认定,属于违法。

六:高速公路被随意拦车

违反条例:《安全法》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十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法规解释:正常行驶没有违法的车辆,高速被“拦截检查”属于非法。

七:移动“测速”做伪装

违反条例:《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法规解释:测试设备必须要有醒目的告知牌,移动测速隐藏在民用车辆和协警,均属违法。

八:没有“简易处罚决定书”或书写不清晰的

违反条例: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规解释:只有罚款收据,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写违法理由,处罚依据不清楚的,属于违法。

九:超载罚款超过200的依据

违反条例:《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法规解释:认定违法超载嫌疑车辆总重,除去行驶证空车重量的数值,对照行驶证额定载质量,超过30%属于严重超载。随意认定,属于违法。

十:有争议要求申诉和投诉合不合法

违反条例: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规解释:合法的申诉和投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保留证据,合理维权——行驶记录仪、手机可以作为取证工具

无论是申诉和投诉公路三乱,请各位切勿断章取义。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但注意要合法取证,目前市面上可以买到的行车记录仪,手机带有拍照和录音功能,都具备此必要的取证条件,应用科技手段来保护自己。学习法律,法规非常必要,对异议合理申辩。做一个守法的合格物流人。

从上文中了解到,交警罚单需要清晰明了,处罚依据书写的不清晰的话,这是属于违法的。如果在与交警的措施有争议时,可以进行申诉,并且合法的申诉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找到证据,做到有据可循。

·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面部伤残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国家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没有硬性规定每天为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1、饮酒驾驶一般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要罚款吗?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要罚款吗?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要罚款,不按规定停车的处罚规定主要是:(一)以下情况记2分,罚五元: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3、在公共汽车站、电...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


·公安机关扣押的行贿车辆会被没收吗?
      一、公安机关扣押的行贿车辆会被没收吗? 公安机关扣押的行贿车辆有可能会被没收,具体是否会被扣押,需要结合以下条款确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


·一般交通事故人死了判刑么
      一般交通事故人死了判刑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交通事故...


·在工地干活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地干活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工地干活出了交通事故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新房交房多久能办房产证
      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在顺利签署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协助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这个时间视开发商的不同会有所差异,但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在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去房管局登记备案办理房产证需要走一系列流程,通常15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由于是全款买房,不牵...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