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是?

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是?

一、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3、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2、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但是,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抢劫财物,只是它使用的手段,也侵犯了人身权利,所以把它归入侵犯财产罪中。

4、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或者未遂犯罪形态的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抢劫罪行发生了严重情节,特别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无论抢到财物与否,都是既遂。由于抢劫罪是当场劫取财物,所以,被抢劫的财物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如果把不动产的一部分强行分离变成动产而抢走的,应定抢劫罪。

三、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涉嫌破坏选举罪行贿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一、涉嫌破坏选举罪行贿罪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关于行政拘留能听证吗?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对于行为人的处罚力度最严重的一种处罚方式,一般行政拘留就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但是又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所以需要对行为人进行一定的处罚。那么关于行政拘留能听证吗? 一、行政拘留能听证吗? 行政拘留听证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需要听证,...


·对于犯罪对象,没有直接证据能逮捕么?
      在有些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提取不到直接证据,但是有间接证据,并且有锁定的犯罪对象。那么对于犯罪对象,公安机关没有直接证据能逮捕么?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应如何定案?我们通过查阅有关法律资料,在下文给您做个简要回答。 一、没有直接证据能逮捕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


·刑法全文中危害公共安全有哪些内容?
      公共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也是最贴近我们老百姓生活的事情,这关系到我们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是我们自己平时的一些行为,也有可能会危害到公共安全,也有可能会触犯到刑法,下面我们看一下刑法全文危害公共安全都有哪些。 一、该罪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客观...


·嫌疑人批捕肯定要判刑吗
      一、嫌疑人批捕肯定要判刑吗刑事拘留如果批捕不一定要判刑。通常检察院批捕,是应该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的。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只能说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


·投案自首可以减刑40吗?
      一、投案自首可以减刑40吗? 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


·涉黄一般拘留在哪里
      涉黄一般被拘留在看守所,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犯罪嫌疑人批捕前提审几次?
      一、犯罪嫌疑人批捕前提审几次?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审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


·2023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


·多次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可能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原则上讲,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便成立本罪,法律并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但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也就是说,情节...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