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一、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无效房屋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该房屋

有的房屋出卖人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上述人进行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三)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房价、交付期限和方式)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等。

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集体利益为手段或结果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四)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房屋,应返还对方;若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

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对于不具有房屋处分权等情形下签署的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故此在签署房屋类型的合同之前,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任何签署合同的主体,在发现该合同不具有司法效力之后,若是能证明该合同无效,就可以停止履行该合同之中的义务。

·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最新版
      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最新版   社会在进步,城市化进程在加快,每一样东西都是有一个保质期的,房子也不例外,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子征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整理了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条例,欢迎您阅读了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 一、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 (一)应当为房屋情况概述,有着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应当有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三)购房人登记。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并约定支付佣金期限。 (四)约定代理期...


·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
      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 一、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 没有规定过户住房一定需要公证。 过户住房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由住房登记人,共有人,买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合同申请办理该住房过户手续。 ...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买卖农村房屋合法吗
      我们发现,有不少农村居民被城市的高工资、好的社会福利待遇、便利的交通等亮点吸引选择居住在城市,在此同时很多的城市居民由于无法忍受城市的雾霾而选择在农村买房居住。那么,究竟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


·不得出租的房产情形是怎样的
      不得出租的房产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得出租的房产情形是怎样的?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现行婚姻法对适龄男女的结婚、离婚、家庭关系都做了规定,在离婚时需要就房屋等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具体来说,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


·凭购房合同和发票可以办房产证吗
      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还需要商品房一切手续。如果当事人购买的是开发商的房产,就需要开发商的所的土地、修建、报批、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预售等等手续。并且购开发商的房产,开发商是要负责办理房产证的,是不需要当事人去办理房产证,只需要当事人配合办理。如果当事人是购...


·一、按揭房屋离婚后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按揭房屋离婚后分配办法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只有夫妻一方为所有权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尝还贷款。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于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对其偿还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就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约定的期间是除斥期间;法定解除权没有规定明确的除斥期间。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间是一种除斥期间,超过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解除权消灭。解除权的行使往往是由于合...


·房产纠纷资深律师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纠纷资深律师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1、现在律师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律师自主定价的形式。 2、具体指导价由各个省制定,所以各个省得收费标准并不一致; 3、关于房产纠纷,可能涉及的类型有行为诉讼和财产诉讼两类,如果是行为诉讼,涉及解除合同的,可能并不涉及标的金额,收费相...


·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