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从重处罚吗?

1、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专,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属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2、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因为累犯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或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以后方有可能构成累犯的,3、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4、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5、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也不应再适用缓刑。6、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7、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都必须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综上所述,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为10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考验期内发现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数罪并罚。考验期内有违法行为的,撤销缓刑。?


·如何确定非法侵占罪的管辖?
      如何确定非法侵占罪的管辖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


·刑事拘留多少天应该报批捕?
      一、刑事拘留多少天应该报批捕?刑事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应该报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第二条 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 第三条 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


·刑讯逼供司法解释有哪些?
      众所周知,刑讯逼供是为《刑事诉讼法》所禁止的行为,刑讯逼供所获得的证据是要排除使用的。面对刑讯逼供的行为,《刑讯逼供司法解释》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就和我们一起进行了解。 201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


·对犯罪分子量刑由谁决定?
      对犯罪分子量刑由谁决定?判刑最终由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判决。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犯罪的性质应该由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定,案件经过侦查取证后,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定性,但最终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确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


·侵占罪如何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我们总能听到,那么具体指的是什么?“侵占罪”简单来说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拒不交还,比如捡到他人的财物,自己私自藏匿,这样就可能构成“侵占罪”。那么侵占罪如何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今天我们就带您来了解这一问题。 侵占罪如何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


·济南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我国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上也有所差异。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


·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有哪些义务?
      在我们日常生活免不了会和律师打交道,那么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则在打官司中显的尤为重要。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中体现了律师执业权利的实质是公民的延伸和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障了律师行业权利和义务就是保障人民的人权。 一、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 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律...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因为易燃易爆品一旦发生爆炸的话,所带来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在生活中不论是对经营易燃易爆品的公司,还是对运输易燃易爆品的车辆等,都会有着严格的检验措施。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