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构成犯罪和成立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构成犯罪需要分析构成要素、成立犯罪即已经确定犯罪状态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对立的(1)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成立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是由犯罪定义中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概括。同样,通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犯罪条件的归纳、概括,可以形成该具体犯罪成立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由刑法条文(包括总则和分则条文)具体规定的,形成为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将各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抽象和概括,形成所有犯罪的构成要件,即概括抽象犯罪的构成要件,亦称为一般犯罪构成要件。因此,一切犯罪都必须具有犯罪构成要件,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的,不构成犯罪。(2)二者的内容不同犯罪成立要件是犯罪成立的必要要件的整体,其内容是反映犯罪的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的本质性内容。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组成要件的整体,其内容是反映犯罪的组成结构形式性内容。(3)功能不同犯罪成立要件的功能是确定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主要的功能是将犯罪与非罪区分开来,次要的功能是将此种犯罪与彼种犯罪区分开来。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要功能是将此种犯罪与彼种犯罪区分开来,准确确定构成何种罪。当然,在确定犯罪时,如果具备了全部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就构成犯罪;如果不具备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不构成犯罪。虽然犯罪构成要件也可以起到区分罪与非罪的作用,但这不是其主要的功能。由此可见,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也不能互相代替,应严格区分开来。如果将二者混淆,在刑法理论研究时会造成概念上的混乱,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充分发其各自的功能和作用。例如,依照我国刑法第13条对犯罪成立条件为标准,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是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将犯罪与非罪区分开来。但是,按照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就不能区分开,就不能得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2.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统一的两者虽然是有严格区别的对立的事物,但二者又是统一的。其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都是犯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各自从不同角度说明犯罪。犯罪成立要件是从犯罪成立必要条件上说明犯罪,而犯罪构成要件是从犯罪组成必要条件角度说明犯罪。犯罪成立要件首先确定成立为犯罪,在犯罪成立后,才确定犯罪构成要件,其顺序不能颠倒。(2)犯罪成立要件和犯罪构成要件都是刑法规定的犯罪的条件,其内容有本质和形式的不同,但其实质是一致的。其内容在实质上都是说明犯罪的特征。(3)犯罪成立要件和犯罪构成要件的功能是同一的,都起到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作用,只是侧重点不同,犯罪成立要件主要功能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确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将犯罪与其他社会现象区分开来。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要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将不同种类的犯罪区分开来。当然,二者的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相同的作用。总之,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既不能互相分开也不能互相代替。离开犯罪成立要件,就无法准确定罪,犯罪构成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如果只有犯罪成立要件,没有犯罪构成要件,就不能区分清楚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限。只有把二者辩证统一地结合起来,才能对犯罪准确定罪处罚。只有在确定犯罪成立之后,才会有犯罪构成问题。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通过分析犯罪构成,来区分其行为实施后构成的罪名。而犯罪成立要件,主要是用来区别行为人是否已经是犯罪嫌疑人,对于犯罪不成立的情形,无需分析犯罪构成。


·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实务中,我国规定了一些比较人性化的制度,就保护缓刑、假释以及监外执行等等,针对不同的制度,罪犯或者犯罪分子要想适用的话,这都是需要先满足规定条件才行的。那其中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呢?而假释与监外执行又有哪些不一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


·云南盗窃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尽管如此,还是会有人通过一些违法手段获取利益,盗窃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开锁的技术在中国的小偷看来已经非常熟练,什么锁基本都能开,并且做到完美。那么,我们来看一下云南盗窃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档次: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相信不少人对传销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传销是将受害人骗入传销组织,再以各种威胁或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要求受害者再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一种行为,传销行为会构成组织传销罪,既然传销罪也是以欺骗的手段实施,那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保释期期间再打架会不会判刑?
      保释期期间再打架会不会判刑?首先,保释即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规定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如果被告人违反规定逃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按原犯罪事实和情节予以判决。保释期一般是...


·持刀抢劫怎么判刑处罚
      我们时常看到新闻说某某地发生了抢劫案,可能从来没有去关心抢劫犯该承受什么样的罪行。又或者当嫌疑人持刀向我们自己抢劫时,我们应该怎么向法院起诉,给嫌疑人定判刑。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嫌疑人犯持刀抢劫犯罪的,情节一般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罪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依法判刑,...


·传销罪判几年
      传销罪判几年 一、传销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


·派出所取证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派出所取证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证据派出所能随意拘留人吗1、警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拘留,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拘留。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


·拘役是否可以缓刑,拘役能适用缓刑吗
      有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可能会同时宣判缓刑。那么对于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是否能够同时适用缓刑呢?关于拘役是否可以缓刑的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分析。 一、拘役是否可以缓刑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


·刑事拘留期间的关押场所
      刑事拘留期间的关押场所 一、刑事拘留期间的关押场所 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盗伐林木犯罪构成具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