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网友咨询律图,其所在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不发工资了,应该怎么

有网友咨询,其所在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不发工资了,应该怎么样维权呢?针对拖欠工资怎么算这一问题,我们提醒您,首先一定要弄清楚多久不发工资才可以算作拖欠工资,然后再就拖欠工资进行维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多久不发工资可以算作拖欠工资呢? ?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我们知道具体的发薪日期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故拖延数日还可以接受,但是一再拖延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那么,究竟拖延过久才算拖欠工资呢?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工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过这样一来,双方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劳动者也有权就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要求工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拖欠工资如何维权? ?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不正确的。通过我们对以上信息的整理和分析,希望您对拖欠工资怎么算这一问题有一个充分的了解。超过30天不发放工资就可以构成拖欠工资的哦。构成拖欠工资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专业律师提醒您,如果遇到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的情况,随时可以咨询律师。




·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
      现在很多公司规模都很大,下面有很多分公司,有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这里就涉及到劳动关系转移。员工要结束原来的劳动关系,和新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之后新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劳动...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一个工程对于您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工程的质量,当然我们您都知道的事工程的质量有一个保证期限,但是有的时候工程质保期到了但是工程的质量却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吗
      可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一、离婚抚养费工资增长是否可以要求增加?
      一、离婚抚养费工资增长是否可以要求增加? 可以,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在孩子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需要给予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根据你自述的情况,如果你不做特别要求公司将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你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你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


·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如何承揽工程?各级承包范围又有哪些
      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如何承揽工程?各级承包范围又有哪些? 一、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承揽工程需要什么条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要想承揽工程,必须在条件充分时,申请承包资质的认定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按照申请确认的等级开...


·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开除单位职工的话,这必须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开除情形才可以,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现实中应当怎样开除单位职工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法律依据 开除,其实质是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已经有接近9年了,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已经有接近9年了,对我国的劳务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部条例相信您有所耳闻,作为一部调整劳资关系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法律规章,各地都有以其为蓝本的法律规章出台。而本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做一个简略的的解读,帮助您更好的理...


·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人员在用人单位入职前会签订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产生的效应,就是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双方就劳动形成的一种关系,劳动关系的变更会产生相应的诸多问题。其中就包括劳动关系和劳动和劳动合同的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 一、劳动关系不解...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