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

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

一、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

犯罪未遂要判几年要看具体行为涉及到哪个罪名,如果罪名涉及到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未遂量刑可能从7年开始。涉及到10年有期徒刑未遂量刑可能从5年开始。量刑在7年未遂可能从3年开始判罚。量刑在3年以内未遂可能量刑1年。

也就是说未遂犯只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具体量刑标准还是要看具体犯罪的罪名的量刑标准,比照既遂犯,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掌握的是对哪些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未遂犯的处罚。

其实关键问题在于正确理解该条规定的“可以”二字,从法学研究的角度出发,这“可以”二字实属授权性规范,它是授权于人民法院对未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权利,并不是规定人民法院在对未遂犯进行处罚时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义务。

因此,人民法院在对未遂犯科刑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可以不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而按照处罚既遂犯的原则进行处罚。

二、犯罪未遂可以私了不?

犯罪未遂是否可以私了要看是什么犯罪,有没有报警,如果没有报警可以私了,报警了一般不可以,也可看对方认错的态度,以及赔偿金额,如果协商好得到他家人的谅解可以私了。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只有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

主要包括以下罪名: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等;

5、故意伤害案(伤害程度未达到重伤的)。

除此之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自诉案件(注意不包括公诉案件),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撤诉。(但是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被害人掌握有证据,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不是很大,依法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刑的犯罪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犯罪未遂能不能私了主要是看事情的严重性,有没有触犯到刑法。

三、犯罪未遂如何认定?

所谓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

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判处死刑没写立即执行是什么意思?
      判处死刑没写立即执行是什么意思?不写的话,就是不立即执行死刑,需要缓刑两年,中间要是在犯罪的话,就执行死刑,要是不犯罪的话,两年之后减为无期徒刑。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


·上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上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诈骗数额达4千元的予以立案追诉,量刑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
      一、错缓刑与实刑的比例有多大的区别? 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 缓刑就是实刑缓期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条款是比较详细的,但是,每一法条的针对性都是不一样的。对于我国的公民和执法机关,不得违反刑诉法中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的条款比较多,我们在这里就不给您详细解释了。在下文中,专门为您梳理了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寻衅滋事罪用砖头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寻衅滋事罪用砖头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


·移送管辖刑事诉讼法有哪些规定
      一、移送管辖刑事诉讼法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移送管辖的适用...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一、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公诉刑事案件如果符合自诉条件的,被害人可以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以下二类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被害人有证...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由于体制上的缺陷以及公务人员自身素质的缺失,有时会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滥用职权时被查处时需要写下认罪悔罪书,在认罪悔罪书当中需要对于犯案过程做出详细解释。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内容有哪些?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


·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区别:1.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


·不服刑事判决怎么申诉
      要是被告人对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有的情况下是进行上诉,而有的时候则是进行申诉,这二者具体的适用情况不同。那究竟被告人不服刑事判决怎么申诉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谁可以提出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小偷偷东西被发现扔掉属于犯罪既遂吗
      小偷偷东西被发现扔掉属于犯罪既遂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偷盗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既遂,而将财物还回去的,是属于投案自首的表现。《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