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过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如下:1、各行为人都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这里所说的共同注意义务是指各行为人不仅都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而且在实施可能导致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过失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不仅自己注意而且也要促使他人注意,从而使行为人之间的注意义务存在互动、协作关系,来共同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2、数人实施或促成了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各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各行为人共同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各行为人违共同注意义务导致了同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共同过失造成的危害结果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违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与共同危害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尽管各个行为人的行为对共同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可能不相同,但必须和危害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过失。不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或两种过失的竞合,均不影响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二、自然人过失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刑罚配置, 最常见的刑种是有期徒刑和拘役, 刑期一般较短, 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居多。这些犯罪的刑罚配置存在明显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一)重刑偏多, 最高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含七年)直至无期徒刑的,在46个自然人过失犯罪中就有32个,约占70%;轻刑偏少,最高刑在三年以下(含三年) 的有14个罪,只约占30%。刑罚只能是保护社会生活秩序的辅助手段,尤其对过失犯罪不宜投入过重的刑罚量,对战时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配置无期徒刑,有违刑罚节俭原则。而且,“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二)对极少数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规定了相同的法定刑。第398条泄露国家秘密罪和第432条泄露国家军事秘密罪均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一同规定,并配置了相同的法定刑。(三)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与一般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配置等量齐观。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的处罚理应重于一般过失罪, 因为前者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后者。比如,失火罪、过失爆炸罪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往往无可估量,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总是有限的。但是,1997年刑法无差别地将这些犯罪的最高刑都定为七年有期徒刑,明显缺乏对行为危害程度的具体考量。(四)对某些职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规定得过低。适当提高了玩忽职守罪的法定刑,却没有保持该罪与玩忽职守型的具体过失犯罪之间在法定刑上的统一和平衡,对后者规定了较低的法定刑。例如《刑法》第408条、第413条都是玩忽职守型的典型形态, 但是其最高刑才三年有期徒刑。如此立法, 必然导致重罪轻判的司法不公现象。过失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是由于过失行为导致的犯罪事实后果,这种情况下,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但可以按照过失犯罪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认罪认罚185万判几年
      这个要看你具体犯什么罪了,但是基本上都是会判刑3-10年,因为金额巨大,虽然认罪认罚,但是这个不足以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公职人员在涉嫌构成犯罪的时候,往往都比较担心会因为受到刑事处罚而导致自己被开除公职。而最后法官的判刑下来之后,居然同时适用了缓刑,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不需要到监狱执行刑罚,按此时公职人员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


·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怎么办?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免予起诉,证据不足是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一、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是怎样的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


·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等非法的方式阻止证人,在法庭上进行作证或者是指使他人做伪证的,这样的一种状况的话,将会构成妨害作证罪,这样的一种罪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是三年以上。《刑法》第三百零七...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


·抽逃出资罪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形式
      抽逃出资罪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形式 一、抽逃出资罪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形式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


·举报法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进年以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还是泛滥猖獗。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表者具有神圣的使命和职权,成为法律的代言人。那么,举报法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呢?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解...


·刑法中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
      让犯罪人员服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罚犯罪人员,同时也为了教育犯罪人员,使他们可以通过服刑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今后可以更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为了鼓励服刑人员,规定了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可以申请减刑。那刑法中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一起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中关于减刑的规定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