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很多的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走上离婚的道路,离婚对孩子还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很多夫妻不想和孩子分开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在准备离婚之时了解清楚。

一、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抚育费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育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四)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视不同情况而定,在哺乳期或2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该交由母亲阜抚养,2—10周岁应该根据双方的情况协商而定,10周岁以上应该遵循孩子的意见,离婚之后孩子不论由谁来抚养双方都有其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建议在争夺孩子抚养权之前咨询的在线律师来为我们解决。

·一、最高法院关于离婚纠纷处理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一、最高法院关于离婚纠纷处理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


·一、过失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过失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过失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照顾没有过错的一方,过错方会酌情少分财产。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


·夫妻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条有哪些?
      夫妻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条有哪些? 有关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


·一、开设赌场罪会没收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开设赌场罪会没收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会; 法院判罚金,是针对被告个人的。丈夫犯罪,被判罚金,追缴的时候只能强制执行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有证据证明确实属于妻子一方的财产(比如公证过的),是不会被强制执行或查封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获得赠与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获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分析,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没有规定只归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
      随着人们观念的逐渐开放,现在男女之间婚前同居现象较为普遍,而由此产生的非婚同居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纠纷问题不在少数。那在现实生活中,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同居发生纠纷怎么办 目前,我国法律不保护非婚同居关系。1988年以前的法律...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第一、要明确调解的目的。 任何事情目的不明确就谈不上方法。在离婚官司中调解也是如此。当事人往往想当然的以为,调解就是自己去法院和法官聊聊天,说说自己的想法,你退一步我退一步把案子结了;甚至有个别当事人幻想调解就能快速结案。这种对调解目的的认识可谓大错特错...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需要从哪些方面取证?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


·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在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就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能离婚的。那么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你介绍。 一、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在婚姻家庭中,离婚是一个您都不想发生,但却有时有发生...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禁止结婚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二、自愿结婚的有关内容结婚双方完全自愿应该理解为是双方自...


·在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在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会受到《民法典》调整。而离婚夫妻一旦签订了该协议,并且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就会马上生效,之后即使复婚了也并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举个例子,如...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