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期徒刑3年缓刑2个月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3年缓刑2个月什么意思?“有期徒刑3年缓刑2个月”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2个月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2个月。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缓刑犯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三、缓刑考验期的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出现“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四、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了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后当事人有悔改表现或者是不会给社会大众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法院也是会酌情对当事人判处缓刑处罚的,在判处了缓刑后在缓刑的考验期内不能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当在缓刑的考验期内当事人有触犯新罪或者是发现旧的罪行后也是会取消缓刑。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相同点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相同点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相同点主要有:(1)犯罪主体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2)侵犯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3)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二、职务侵占罪退赃可以免于处罚吗不可以免于处罚,职务侵占罪退赃可以减轻处...


·妨害作证与虚假诉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作证与虚假诉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挪用资金罪江苏省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江苏省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


·2023寻衅滋事团伙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团伙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寻衅滋事这个事情来说,单从字面上的见字识义可知肯定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单个人可以实施寻衅滋事,但是大多数情况下的寻衅滋事都是团伙作案,这两种情况都会构成犯罪,那么寻衅滋事团伙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寻衅滋事...


·渎职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渎职罪的构成条件如下:1、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


·网络参与赌博如何定罪?
      网络参与赌博如何定罪?网络赌博可能按照赌博罪定罪,也可能按照开设赌场罪定罪,要看犯罪者具体的犯罪行为。量刑通过组织人数、参与人数和赌资数额确定。网络赌博和现场赌博赌资的确定方式不同,在于其特殊性,故按照投注和赢取的点数乘以其实际表示进行计算。危害和情节不严重的可能不以犯罪论处,有...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两者还大有不同,那么,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概念 我国婚姻法明...


·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
      一、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