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弄丢了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弄丢了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弄丢了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的借款的事实和具体借款的金额大小。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借条弄丢失了,那么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要看借条写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两年。如果写明还款时间,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现实生活当中丢失借条是非常的麻烦的一件事情,主要还是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必须要提供一些证据,向法官表明自己确实借款给他人。除非说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或者是对方当事人自己承认的,那么就可以确定有借款事实。


·打了收条后借条要归还么?
      打了收条后借条要归还么?是要还的,收条主要用于表示对方已经收到财务的证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收条主要是在借款还清时出借人给借款人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结束。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当债务人将钱物归...


·债权转让不过户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不过户什么意思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该财物拥有者暂时不属于业主,所以业主没有权利,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贷款,解除抵押权,然后,所有权,可以办理转让。这主要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购买后的按揭,用户没有所有权的抵押贷款,但有使用权。我们常见的譬如车子、房子...


·刑诉法关于取保候审的条款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一项充分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制度,但如果约束不当,则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我国对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十分严格。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刑诉法关于取保候审的条款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的我们日常生活中贷款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贷款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一种较特殊的贷款类型还不为大多数人所熟知。下面我们就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为您作详细的介绍,希望你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一、信用贷款。...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


·行政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罚金和罚款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两个词语,但是您总是将两者的基本概念混淆,罚金是刑事上的处罚,而罚款是行政处罚,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区别还是很大的。那么行政罚款和罚金的具体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供您详细咨询。一、行政罚款和罚金: ?罚款与罚金造成的经济...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的法定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利人执行的,依法享有行使他项权利,实收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证书,没有办理他项权证是很难从银行取得相应放款的。无论是贷款买房还是一次性付全款买房,只要签订了买房合同,...


·债权人怎么办理债权凭证登记?
      债权人怎么办理债权凭证登记? 一、债权凭证的管理 债权凭证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凭证,必须要妥善管理。一是要单独编号,编号要体现发放的年份,以便于管理。二是要设专人管理。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


·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的一对夫妻的债务是否与子女有关? 当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债务是指他们必须满足夫妻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共同生活的夫妻需要,共享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置来产生债务。任何第三方的债务不应出现在离婚纠纷中。根据《民法典》第...


·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传销组织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传销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他会给让你灌输错误的思想,为此,我国对于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那么,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组织领导传销罪赃款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
      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 公司分立后,签订了债权债务协议,那么分立公司债权债务协议该如何履行,原公司债权分隔又要注意些什么,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债务如何承担?我们在此为您详细介绍,供您参考。 一、公司分立的特征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分为两个...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