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1、别人欠钱不还还借钱,如果是暂时没钱,可以让他打欠条,帮他度过难关,如果是欠钱不想还,可以协商措置。有些欠款人其实不是不肯还钱,若是这类状况,可以协商措置,及时补写借单,催促他尽快还款。能协商措置的尽量协商措置,毕竟做事贵在以和为贵嘛。2.协商不成,只能走司法路子了(下策)。持有效的借钱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许借钱当地的法院告状。假定借钱合同商定了管辖法院的,可以到商定的法院告状。3.借钱之前需要做好哪些措施或者准备?凭证必定要保管完全借给他人钱,无论是什么关系,都该当写。4、别人借钱不还,可以多要几次,如果真的不还可以走司法途径,那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5、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6、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7、如果是非法债权的,或者房子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或者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进行抗辩。否则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综上所述,债务诉讼案件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提交借条的证据,如果有其他证人在场,可以由证人证明,证据是决定胜诉的重要凭证。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数额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些什么呢?换句话说,约定借款利息有何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哪些?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哪些?(一)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借款中的出款人相当于出钱的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借条的内容及书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比如: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含义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
      安监局罚款可以减免吗?安监局罚是不可以减免的,但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所谓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罪犯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


·存单质押贷款对于企业的意义和利弊
      存单质押贷款对于企业的意义和利弊企业贷款其实并不如个人贷款容易,因此在实际中企业会选择存单质押贷款,其在存单质押贷款这儿具有优势。而企业的存单质押贷款和个人有何不同呢、内容手续又是如何的,存单质押贷款对于企业又有何利弊呢?在此网的我们为你简单介绍分析企业的存单质押贷款。一、何为存...


·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您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讨债的方式,要使自
      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您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讨债的方式,要使自己的讨债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具备法定的条件,这样才能确保您在讨回债务的同时,不会触犯法律或者是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合法讨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法讨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向朋友讨债技巧有哪些
      向朋友讨债技巧有哪些 向朋友讨债技巧 1、登门讨债 所谓登门讨债就是指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走出去,到债务人的所在地,到债务人大本营去,和债务人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涉、协商,直接向债务人就债的清偿进行催讨。 (1)债务人欠债不还被债权人追上门来讨债,人们通常都会同情支持债权人,公...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
      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包括哪些 我们知道,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一方违约的话,此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免责。而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会进行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那么什么是不可抗力条款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条...


·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追讨借款注意事项有什么
      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追讨借款注意事项有什么一、追讨借款有哪些风险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


·20万现金借款只有借条可以维权吗
      20万现金借款只有借条可以维权吗可以维权的。如果在借条中明确写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个人借款条怎么写范本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