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拘捕就不判刑了吗

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拘捕就不判刑了吗

一、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拘捕就不判刑了吗?

1、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二、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三、公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准确的来说拘捕代表的是拘留跟逮捕,被刑事拘留以后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决定很有可能是认为嫌疑人不适合采取逮捕措施或当前的证据,还不符合批捕的要求,不见得是因为不构成犯罪才不批捕。

·过失犯罪的主体主体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有哪些(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注意: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


·刑事羁押信用卡逾期咋办?
      刑事羁押信用卡逾期咋办? 一、刑事羁押信用卡逾期咋办? 刑事羁押信用卡逾期可以委托亲属、朋友等完成还款事宜,同时还需要支付逾期违约金。被刑事拘留,信用卡欠款不还,会被银行起诉法院,要求还款的。逾期后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


·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多长时间?
      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多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一、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哪些区别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没有拘束...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2、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有关的法律,就诉讼中发生的各种程序性问题和特定事项以及当事人...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国人有走后门的习惯,中国人也有利用职务便利的习惯,利用职务便利的常常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在定罪的时候还是需要作出认定的,那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什么是侵占罪怎么判刑
      一、什么是侵占罪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涉及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这些财物包括代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2、需要注意一下构成侵占罪的要件,对于犯侵占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


·非法经营罪最高判几年刑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次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


·因刑事中止民事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因刑事中止民事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因刑事中止民事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