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公司注册有明确说明,公司注册资本,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根据注册资本不同,公司注册的类型也有不同,具体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一、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四、个人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五、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六、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就是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的回答,主要根据资金分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等。您应该根据自己实际资金情况,明确分辨,合理的分配自己的资金和规划公司定位。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继续咨询在线我们为您服务。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司的成立和解散在法律上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类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设立公司法的意义在于鼓励投资和强化公司的行为自制。在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一、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


·公司法解释三注册资本有哪些
      公司法解释三注册资本有哪些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指一个公司需要运营经营的所需资金,换句话话来说公司的诸多股东愿意或者能以多少财产来承担公司的责任,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个不同的经营模式,所以二者需要的注册资本自然也是不一样的,在公司法解释三注册资本出...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有些可能是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说不发放足额的加班工资或者是不足额缴纳社保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我们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更加严重的情况,比如说不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时效是一年的时间,从应当计算双倍工资开始计算,如果超过这...


·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目前,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开公司当老板,而最开始,注册一家公司是需要资金的,具体的金额是根据公司的性质与规模来决定的。那么对于不同的公司,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 一、...


·外资股东出质公司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股东出质公司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一、外资股东出质公司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程序简单,内部机构可以灵活设置,不需要发布公告和公布账目。有限公司的规模和筹措资金比较小,我国法律对有限公司的人数是有规定的,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一、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


·分公司能签订质押合同吗
      如果分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就可以签订质押合同的,那么在确定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时要确定分公司是否申请了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申请了营业执照后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分公司没有申请营业执照那么就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


·公司法担保制度有哪些
      公司法担保制度有哪些规定? 公司是不允许对外担保的,在新公司法修订后,变为可以对外担保。公司之间的交易安全是最重要的,是首要保护对象。公司法为维护交易安全,对于善意相对人是持保护态度的,非善意相对人在担保无效的情况下,司法对其损失不予保护。以下是公司法担保制度详细条文: 一...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什么?
       一、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什么?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


·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


·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公司的亏损达到了一定的限度,实在是没有办法经营下去的时候肯定就会通过相关的会议决定将公司解散的。公司解散说白了其实就是意味着公司已经濒临破产了,不过公司解散也不是几个人随随便便就能够决定了的,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决定解散公司但是法人代表不同意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