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具体规定有哪些

如今,住房问题依旧是您讨论的热门话题,除了购买住房,您有时也会选择房屋租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呢?揭晓了,我们为你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货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法条规定了一种房屋租赁合同法定概括移转的规则,其内容是:
(1)在房屋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承租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3)下列三类人有权法定承受(所谓“法定承受”,指什么都不需要做,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维持不变,自动将承租人更换为这三类人)该房屋租赁合同。
①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注意:不要求是近亲属或继承人)。
②承租人的共同经营人(注意:限于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情形)。
③承租人的其他合伙人(注意:限于承租人参与个人合伙的情形)。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
1、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
《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租赁权并非遗产,其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但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有权主张依照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即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法定承受该房屋租赁合同。
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享有此项权利的构成要件是:
①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
②承租人于租赁期间届满前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③主张依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者必须是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是否承租人的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在所不问。
2、与承租人生前共同经营者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扩张了《合同法》第234条的规定,将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人扩张至与承租人生前共同经营的人。
与承租人生前共同经营的人享有此项权利的构成要件是:
①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
②承租人于租赁期间届满前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③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用于合伙经营或者家庭经营。
④主张依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者必须是与承租人生前共同经营的合伙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共同经营者。
说了这么多,想必您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有了一定的了解,房屋租赁与生前承租人并没有遗产的效应,对于之前承租人的合同仅限于房屋租赁。我们提醒您:租房时,合同请谨慎签好,注意合同及房屋的各个细节,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房价上涨
      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卖家嫌自己的房子卖的价格低了,就想毁约。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交房时间等等,买家已支付房款或者首付款,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二、卖家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房源有问题引起纠纷卖家...


·一、期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期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 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


·房屋买卖基准利率是多少?
      房屋买卖基准利率是多少? 2018年的利率还是跟13年一样,没什么太大变化,只是在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普遍上浮10%以上,最高上浮30%。而二手房,即便是首套房,上浮利率也普遍在20%以上。 二、房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这是最为普遍,也是大部分银行长期推荐的方式。把按揭...


·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
      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往往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的,就需要购房者实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当然,银行方面也是会对购房者的条件作出审查,这就意味着可能会出现不批房贷的情况。那一般买房子贷款下不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我国法律上的规定: 根据《最高...


·一、刚过户按揭的房子离婚能赔偿吗?
      一、刚过户按揭的房子离婚能赔偿吗? 刚过户按揭的房子在离婚时一般也不能要求赔偿,按揭房和离婚赔偿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


·一、房屋买卖合同官司诉讼有效期可以有多长时间?
      一、房屋买卖合同官司诉讼有效期可以有多长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


·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的,婚前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


·租赁门面房其实也就是租赁商铺,毕竟门面的价格还是比较贵的,因
      租赁门面房其实也就是租赁商铺,毕竟门面的价格还是比较贵的,因而不是人人都会选择下血本来购买一套门面。而在租赁门面的时候,也就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即门面租赁合同。那这个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门面租赁合同范本一份,供你参考了解。 最新门面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筒...


·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以下事项:1、清点房内设施设备。2、水、电、煤气、天然气、无线电视、宽带等的清点及过户。如有欠费,可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3、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结清。双方应到物业处进行更名手续。4、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5、结清二手房...


·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当中的规定,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