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失地农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失地农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二、失地农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的依据是什么?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因国家征收而失去耕地,户籍为农村户口的受害人。举证证明住所地已纳入或者应当纳入城镇规划范围,只是户籍未转为非农村户口的,要求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予以支持。司法实践中,有如下证据会被法院采纳:1、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受害人的居住区域属城市区,并被纳入农转非安置范围;2、在事故发生前其居所被拆迁的证明材料;3、在事故发生前口粮田被征用,已丧失了农业生活的基本条件的证据材料。以土地耕作为生的人才能称其为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受害人的生活已融入了城市。虽然从目前的立法上来讲,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具体的条文明确规定过失地农民可以比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伤残赔偿金,但从我国民法所确立的“公平原则”出发,这在法律上并非没有依据。我们国家的农民残疾赔偿金是需要根据农民受到的具体的伤残严重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所以本当中规定的应当及时的尽快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这样也好计算出最终的应当赔偿的具体金额。


·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即使听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证之后,也只能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这就决定了若国家行政机关有需要,可以进行征收工作,各地民情不同,故而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


·养殖用地有什么新规定
      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


·异地身份证丢失证明怎么办理
      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经常会有这样的马大哈,自己的身份证可能不小心会丢失。身份证对于我们来说有多重要,想必不用我们说您都知道。但是,由于现代的大多数人毕业后会选择到外地工作。人在外地,如果不小心丢失了身份证,我们肯定非常着急。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异地身份证丢失证明怎么办理的相关资...


·国有土地2023年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可以吗
       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使用自制合同。但是对于房屋过户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如今,不少地区都开始进入征地拆迁的关键阶段,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肯定是轻车熟路,但对于广大被拆迁人来讲,可能就不知道征地拆迁怎么拆,于是就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


·有土地使用证被别人强占怎么办?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有着极高的重要性,同时土地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这也就导致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而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占有他人的土地,从而对土地的元使用者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对于有土地使用证被别人强占的现象,通常是由双方进行协商解...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宜恩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宜恩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恩施州宜恩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椒园镇的椒园村、黄坪村、凉风洞村、店子坪村、红岩卡村、三河沟村、龙洞村、香树林村;珠山镇的七里桥村、岩堡村、甘溪村、卸甲坝村、封口坝村、大坝沟村、双龙湖居委会、工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湖塘社...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债权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债权的原则是什么? 一、基本概念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


·公司注册地址跨市变更是被允许的吗
      公司注册地址跨市变更是被允许的吗 一、公司注册地址跨市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跨区域变更是可以的。要进行税务清算,税务清算正常才能办理变更.首先要在原注册地址所在地工商、税务提交迁出申请。然后税务部门进行清算,一切正常,再在税务、工商办迁出,然后去迁入地工商、税务办理迁入变更。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娄(身份证号) 性别:男 年龄:岁 民族: 住址:省县镇  电话:被告: 性别:男 住址:诉讼请求:1:返还被侵占承包地,并清除被侵占承包地上的所有杂物;2: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3:案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由被...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那么土地租赁协议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合同,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