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见,对于精神病人犯罪并非一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有所不同。二、精神病患者犯罪需要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项目之一,在审理案件中,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当事人。怀疑患有精坤病时,由司法机关聘请精神病科医师和法学工作者共同进行精神状态的检查、分析、判断和评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对象和任务是:判定当事人有无精神病;有无责任能力;判定确属精神病患者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有无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无行为能力;对犯罪之后出现精神病而未判决的被告人,提出能否适用刑罚的意见。对于在押犯发生精神病者,提出适当医疗的意见;判定民事当事人有无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从而确定遗嘱、合同、买卖、赠与、婚约、契约、租赁等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对无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需要综合判断,不能认为患有精神病就一律认定无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应根据各种精神病的不同性质、病程的不同阶段,临床表现等具体分析有无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如果被强制医疗的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满,也可向上级法院提起复议。


·香港行政拘留法院超过60天什么情况?
      香港行政拘留法院超过60天什么情况? 行政拘留是一种介乎于当场释放和判刑坐牢间的手段,通常来讲,行政拘留也不过是十几天就放人了,但如果在异地,这个规则是不是会有本地的一些变化呢,比方说,如果在香港发生了一些意外事,被拘留,那么香港行政拘留法院拘留六十天是怎样的情况? 一、香港...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纠纷或者他人损害到了自己的身体及财产的时候,我们都会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进行诉讼来保护自己,如果是发生的严重的刑事案件,可能法院就会对违法的一方进行处罚及判刑,判刑之前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对犯法的一方进行量刑,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


·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2、构成要素不同 (一)非法拘...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是的,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犯罪情节轻微,一般指犯罪手段上、行为、...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可判缓刑吗?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可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


·涉嫌寻衅滋事罪关多久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是要受到处罚的,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根据这个处罚规定,寻衅滋事罪到底关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关多久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怎样量刑?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他的财产来源都是可以查找到来源的,如果查不到来源,自己也不能说明的则可能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务员的财产可能出现特别巨大的差距,那么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有何规定?如何量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巨额财...


·法律规定刑事申诉主体是谁
      刑事申诉主体是谁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


·我国刑法对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