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应该盖公章还是合同专用章

劳动合同应该盖公章还是合同专用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盖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会盖合同章,小公司不会分的过于细化,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公章,?只要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二、劳动合同需要每页盖章吗不需要每页盖章,只要在最后一页盖章即可。因为合同本是一式几份的,一般在最后一页的单位盖章处盖章即可,除了最后一页盖章外,还可以在其他页盖骑缝章,这样较严密些。最后一页盖章,合同效力并不会受到影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后,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劳动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签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没有法人签字,这样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人社局工伤鉴定会做假吗,员工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职工在单位不幸受伤,要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明确伤残等级。对于职工而言,越早拿到工伤鉴定书,越可以早点拿到赔偿款。一般来说,当地的人社局负责进行工伤鉴定。有时候,职工会对拿到的鉴定书表示怀疑,那么,人社局工伤鉴定会做假吗?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看的。 一、人社局工伤鉴定会做假吗...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


·公司入职不签劳动合同有多危险?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相关企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公司入职不签劳动合同有多危险?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劳动者想辞职的话,也就是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劳动者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的,关于长期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


·《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 我国设置了劳动节法定假日、企业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等都体现了我国劳动法向劳动者利益倾斜,对于一定工作年限的劳动者,国家规定予劳动者有的一定期间的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收入,也就是带薪休年假,有利于...


·集团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是否有效?
      集团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是否有效?公司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需要在合理期限范围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合法的民事权益。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营业执照,但是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一、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用人单位使用那些劳动者构成...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离开,不仅会损害自身的现有利...


·我国的教师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我们常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我国,人才的发展和培养离不开教师的存在。随着国家的进步,我国对于教师的一些政策,都正在逐步的落实过程当中。其中最引教师们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教师的工资问题,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我国的教师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的教师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项目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还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