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监狱改造4个月,但是会有6个月的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两年有期徒刑。如果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撤销缓刑,立即执行两年有期徒刑。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扩展资料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适用条件: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综上所述,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监狱改造4个月,但是会有6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内要向社区机构按时报告。但是如果在缓刑期间,又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会立即撤销缓刑,并按原判刑罚。


·聚众斗殴罪六个月判缓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那些构成了聚众斗殴犯罪的人来讲,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的,当然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同时适用缓刑。那么聚众斗殴罪六个月判缓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如符合刑法修正案八的缓刑的条件,可申请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有关缓刑的条款如下...


·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现实中,有不少人将抢夺罪与抢劫罪混为一谈,但其实这二者也却是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不过抢夺罪的危险性显然是没有抢劫罪大的,那自然在量刑上面也没有抢劫罪严格。具体对抢夺罪是怎么量刑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抢夺罪量刑标准2017的内容吧。 一、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缓刑后再犯罪是累犯吗
      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算累犯。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犯罪的构成累犯。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因此,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包括哪些
      拘役与有期徒刑同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主刑、自由刑,并且都有一定的刑期限制,当然法律规定的具体刑期是不同的。除此之外,拘役和有期徒刑还有哪些区别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拘役与有期徒刑的不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


·关于行为人的行政拘留在哪关押?
       行政拘留应该属于行政处罚中,处罚力度比较严重的一个处罚。那么关于行政拘留在哪?行政拘留一般将行为人关押在当地的拘留所里面,和监狱是不同的地方,监狱一般都是关押犯人的地方,还有一个内容也是非常容易混淆的就是看守所,看守所,拘留所,还有监狱这三个内容要弄清楚,否则很容易混淆。 一...


·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在社会生活当中,不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以后,肯定第一步就是要进行立案侦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普及,现如今我国执法机关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侦查手段和侦查方法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


·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导致他人身体上受到伤害的行为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要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问题,就要了解故意伤...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什么
      ?1、单独审查。单独审查是对每个证据材料分别审查,即单独地审查判断每个证据材料的来源、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看其是否真实可靠,看其有多大的证明价值。对于那些明显虚假和毫无证明价值的证据材料,经单独审查即可筛除。对证据材料的单独审查可以按两种顺序来进行。一种是按时间顺序进行,即...


·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行?
      一、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新罪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


·应该怎样写拒执罪自诉状?
      应该怎样写拒执罪自诉状?部分被告、犯罪者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有可能出现用暴力手段打砸执法车和执法人员、挥霍财产等手段进行拒绝执行的抗法行为。该行为在法院裁决后进行,妨碍了正常的执法、裁决程序。申请执行者证明自己提出过控告且应该执行者实际发生了抗拒行为后,可以提出自诉。 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