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3、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一方面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4、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不管具体调解形式怎样,调解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协议。

5、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

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

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债务的清偿,关系着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自然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十分重要的。若是,出现债务人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的情况,债权人也可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如代位权、撤销权等等。若是对债务提供有担保,如保证人、担保物,那么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将担保物拍卖之后偿还。

·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所需条件
      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所需条件 法定抵消条件: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


·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一、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


·2023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执行。离婚债务的处理是双方协商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


·行政处罚罚款跟吊销的后果是什么?
      政府除了能对违法的公民作出处罚以外还可以针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尤其是企业的经营行为之中隐藏着许多违法现象而必须由政府通过处罚的形式进行规制,而对它们的处罚一般就是罚款或者吊销相关的资格。那么,行政处罚罚款跟吊销的后果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罚款跟吊销的后果是...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民间借贷指自人人或组织之间及其互相之间资金通融而定行为。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利息制定合理,不出现经济纠纷,借贷行为就是合法的。提醒:建立借贷关系时一定写清合法有效的借条、合同等凭证作为法律依据。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如下...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行吗?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以吗?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任何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因为夫妻这一特殊的身份关系否认民间借贷的存在。...


·手写借条并签字有效么?
      手写借条并签字有效么?对方手写的欠条,只要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自己手写的,那必须有对方的签名或再加按个手印更好。对方如果要主张无效,除非能证明该欠条是在被胁迫等不能表达书写者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写的,即便如此也不能说是没有法律效力,在民法典上来说,...


·公司债券融资受到限制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债券融资受到限制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债券融资受到限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


·贷款诈骗罪该如何进行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呢?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 (一)客体要件 本...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一、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最少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向公司借款申请书怎么写?
      向公司借款申请书怎么写? 相对人公司等法人机构、村委等基层组织,或者是司法机关等,职员个体更容易遭受资金不足的情形,对于那些在公司正常上班的职员,可以在书写申请书之中,向公司提出借贷请求,一般来说,向公司借款申请书怎么写?并非是只要书写申请书,借贷请求就会被受理的。 一、向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