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一、清偿债务的途径有哪些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3、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一方面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4、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不管具体调解形式怎样,调解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协议。

5、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

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

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债务的清偿,关系着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自然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十分重要的。若是,出现债务人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的情况,债权人也可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如代位权、撤销权等等。若是对债务提供有担保,如保证人、担保物,那么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将担保物拍卖之后偿还。

·服装店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怎么办?
      服装店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怎么办?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的,可以先行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处理。1、欠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欠款欠条、借款聊天记录等,做这些都是预防万一,...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难了解到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这两者的法律意思是什么,因为我们很难遇到需要了解的时候,所以我们在这里为您介绍一下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希望您在了解的同时能够增加法律意识以防万一需要。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的主要区别...


·非法营运罚款法院起诉能撤销吗
      如果是当事人一直没有去缴纳处罚所定的金额,那么做出这个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的:1. 如果当事人没有按处罚期间去交罚款的,每超过一日就增加被处罚的金额的3%.2.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权利去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中划账抵扣罚款。3. 可能会向人民法院提出...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 二、 债务置换法律规定 关于债务置换法律存在空白,在《民法通则》中有关于债权债务相关的规定 第八十...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分栏表 所有的明细账都需要做月结,所有涉及对方科目的往来账都是债权债务,比如债权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务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债权: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


·连云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连云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 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 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1、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2、《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婚姻法中规定丈夫欠债后离婚怎么办
      婚姻法中规定丈夫欠债后离婚怎么办?《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夫妻共同债务数额大于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时,即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抵偿共同债务时,人民法院应征求夫妻双...


·结构性存款是骗局吗
      结构性存款是骗局吗结构性存款,应该说并不是骗局,但是结构性存款并不能一定保证自己的本金。因为如果只是把存款的未来的收益挂钩投资衍生品的话,本金并不会有损失。一方面是由于存款的利率太低了,所以说老百姓存款搬家的现象,现在是越来越多,银行吸储的能力也一直在处于下降的一个情况。且部分的...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


·欠钱不还起诉还是不给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还是不给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债务人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