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什么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此现行立法的规定是比较宽泛的,我国《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的条款作了规定;因为所谓主要条款是指根据特定合同性质所应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合同是不能成立的。为了认清合同的主要条款,需要根据特定合同的性质而具体认定哪些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不能将《合同法》第11条所规定的合条款都作为每个合同所必须的主要条款,否则将会导致大量的合同不能成立。3、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同时也意味着当事人具有明确的订阅合同的目的。因为要约和承诺是就订立合同问题提出建议和接受建议,没有明确的订约目的就不可能形成要约和承诺。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特殊情况例外。二、合同成立后合同是否有效一般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有些合同成立可能没生效,在此时就需要达到生效要件时合同才能生效。另合同没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具体参见以下《合同法》条文: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关于合同的成立,很多时候都是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为标志。不过,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合同,而对于合同的成立,当事人之间可能也会有一些其他的约定。因此,要是在合同成立这一块,当事人作出了特殊约定的话,那么此时就以约定实现为合同成立的标志。


·合同没写迟延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没写迟延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办? 实践中,有的法院,有的法官认为,只要没有约定,就不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的判决是对法律规定的曲解。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有批复和解释,就此作出原则性规定,即借款合同之外的其他债务逾期付款违约金,应...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合同违约金是在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支付给另一方的违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金的数值大小,取决于是否在制定合同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制定合同时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资料。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


·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娱乐行业逐渐兴起,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发生着变化,这对娱乐行业的发展也是一种促进和推动。各种与法律相关的活动的进行都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就相当于一个凭证,有了它活动的进行才算合法。那么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


·合同履行之后发现合同标的物瑕疵怎么办?
      有的人因为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规定并不了解,而一开始履行合同的时候其实也还没有发现问题,当合同履行到差不多的时候,却发现了合同标的物存在瑕疵。那要是在合同履行之后发现合同标的物瑕疵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履行之后发现...


·合同约定的滞纳金能否视为违约金
      因为普通人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因而有的时候约定合同条款的时候,认为自己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但其实法律方面并不是这样作出规定的,这个时候就很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而在合同当中,有些人约定的是违约金,但有的却写的是滞纳金。那合同约定的滞纳金能否视为违约金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装修费需要赔偿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装修费需要赔偿吗?看合同约定,没约定的,如果房东解除合同,赔偿剩余残值。租赁方解除合同,房东可以不赔偿《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合同到期与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到期与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合同到期与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不一样的,比如说前者他指的就是合同到期也可以继续的进行一个合同的续期,但是后者的话解除就意味着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的终止了,并且不具有溯及既往的这样一种法律效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您在贷款买房时,常常由于考虑到高昂的利息,有时手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追加首付的方式,以降低今后还款时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如果需要变更合同的话,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怎么样的,想必您十分关心吧。我们将对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的具...


·论述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论述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二、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 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