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二、哪些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整体而言,交通事故被认定成为工伤的情况下,肯定企业、肇事者和工伤保险机构都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大多数的赔偿项目都不能索要双份赔偿。而且要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话,就必须要做工伤伤残鉴定。


·苏州处理交通事故律师讲解事故赔偿标准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在私家车不断增多的同时,交通事故也在频繁不断的上升。那么居住在苏州的您对苏州交通事故的赔偿了解吗?接下来苏州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为您讲解苏州事故赔偿的标准。请跟随律师我们往下阅读。 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


·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现在电动车是很多上班族的通勤工具,电动车骑行方便,快捷。可是在很多城市道路上,车辆密集,电动车容易和机动车发生刮蹭。那么,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如果无过错的,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有过错,则根据过错大小确定事故责任,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有关知识。 ...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几岁不能领取?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几岁不能领取?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 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时...


·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
      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构成自首,但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为基准,对其自首从轻处罚。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负担赔偿的时候又会出现多家公司理赔的顺序问题。那么,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关于...


·新车被追尾怎么办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1、如是你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2000以内,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险没过户也能赔,只不过要麻烦点,商业是赔不到了,因为必须过户,还有即便赔了钱也只能到原车主的账上,双方可以协商。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父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肇事者对其子女也就是被抚养者必须进行合理的赔偿,给予其足够的交通事故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被抚养人如何确定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


·随着互联网以及智能通讯设备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交软件也在不断的
      随着互联网以及智能通讯设备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交软件也在不断的丰富着人们的生活,人们在社交软件上的交流已经大大超过了用电话、短信的方式交流。特别是向QQ、微信等软件不仅可以用于免费交流,也可以发布和了解自己和他人的动态,但是有些人却利用公共平台恶意诽谤他人,通过微信转发诽谤犯罪吗?...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吗?
      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二、黑恶势力团伙如何认定以暴力、...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对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俗语,相信您都知道,但在现实中仍有不少机动车驾驶者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是认定为交通违章行为的,那么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酒驾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


·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对醉驾更是如此,醉驾被抓后情
      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对醉驾更是如此,醉驾被抓后情节较轻的都要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情节严重的更是会被判刑。醉驾后所驾驶的车辆会被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也会被扣押,一般来说醉驾后的车辆多久可以提出? 一、醉驾后的车辆多久可以提出 交罚款,拘留到期后取车就可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