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者与单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单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确认方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劳动者如果是与单位就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文件,仲裁委员会在审议证据之后,才会受理案件并进行调解或者是审理。


·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这一问题以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
      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这一问题以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农民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可以讨回自己的薪水呢?农民工打工的时候,要学会保留用人单位给你发放的有关薪酬方面的资料信息。以下为网站我们为您作详细的讲解。 一、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讨薪的取证方法 农民...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蓬勃发展,工程建设则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由验收员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细致的检查才可以完全完工。只有高质量的建设工程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建设是不允许完工的。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统一、规范和...


·徐汇区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在劳动合同的保障下,工人在工作过程中负工伤,可以申请用人单位赔偿治疗费与因伤耽误而造成的误工费。但是在这之前,是需要取得工伤鉴定报告作为评判的依据,可很多朋友对工伤鉴定并不了解。那么徐汇区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呢?接下俩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


·劳动仲裁院有行政裁决吗?
      劳动仲裁院有行政裁决吗?没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劳动仲裁是一裁终裁制,协商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的,仲裁之后就要执行,不服在进行诉讼。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一、员工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
      一、员工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时候取消
      现在还没有取消。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一)定义及特征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反诉的提...


·结婚一年离婚退聘金吗?
      结婚一年离婚退聘金吗? 一、结婚一年离婚退聘金吗? 有几种情况下,夫妻离婚女方需要退还男方结婚彩礼。具体就包括: 1、男女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实际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的话,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


·义务帮工财产侵权,谁来赔偿?
      在老百姓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邻里街坊之间,经常会出于情分曲帮助别人或是受到别人的帮助,这时候难免会由于一时的疏忽大意使得好心却出了纰漏,甚至出现财产的损失,对于这种义务帮工财产侵权受损的情况,要由谁来进行赔偿呢?现在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帮工 是指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帮...


·无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无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一、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