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性骚扰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性骚扰情节严重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二、对于性骚扰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是什么?(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对实施性骚扰的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其实,很多人比较疑惑的是,性骚扰的情节严重的具体判定标准,可是目前法律上对性骚扰情节严重的规定确实不是特别的详细,一般来说只是进行语言上的性骚扰的话,是不构成犯罪的,但猥亵罪,也并没有实质跟当事人发生性关系。


·中国新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


·喝酒多少构成危险驾驶罪?
      喝酒多少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二、醉酒...


·2023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所以现在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就是1、数额...


·服刑期间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服刑期间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法律没有规定权利人服刑期间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律情形,目前,部分法院根据中止的自由裁量权认定服刑属于时效中止的事由,但部分法院判决服刑不属于时效中止事由,因此,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权益,建议权利人还是在服刑期间里,按正常的法律时效委托律师去法院起...


·串通投标并行贿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串通投标并行贿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如何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处罚
      寻衅滋事犯罪可以说也是比较常见的,而这其实就是从之前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相应的行为对社会管理秩序可以说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在认定构成了犯罪之后,肯定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一般我国是如何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处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处...


·什么标准下侵犯商业秘密罪才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


·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最高院刑事赔偿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刑事赔偿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主动积极赔偿属于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判决后可以减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犯罪预备应该受到处罚么?
      犯罪预备应该受到处罚么?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


·故意伤害罪追诉期限有多长
      故意伤害罪追诉期限有多长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