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北京童工17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北京童工17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北京童工17岁的法律规定是招聘未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的劳动者,他是属于未成年人用工,用人单位招17岁的不算童工,算未成年工。十七岁的劳动者属于未成年工,而非童工。国家对于未成年工在法律上予以特殊保护,但不是禁止使用。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是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的。因此雇佣16到18周岁之间的员工需要特殊注意。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此可知,十七岁的劳动者属于未成年工,而非童工。国家对于未成年工在法律上予以特殊保护,但不是禁止使用。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是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的。三、未成年工需要注意什么雇佣未成年工要注意什么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2)工作满1年;(3)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体检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参见劳动部劳部发L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要办理哪些手续:劳动部门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此《登记证》上岗。(参见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们在进行招聘的时候,必须要仔细真实的核查劳动者的年龄方面,如果说劳动者的年龄已经达到了16周岁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使用,未满16周岁都是属于童工,所以招收童工的过程当中是存在着违法性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


·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他人可代理吗
      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他人可代理吗 一、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他人可代理吗 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你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在场,但是单位单方解除时不需要本人在场的,只不过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协商一致...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依法索赔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依法索赔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如下经济补偿标...


·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有哪些规定
      如果职工在工作中死亡的话,经认定属于工亡的,则就要对死亡职工的家属作出赔偿,也就是作出工伤死亡赔偿金,那么这个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呢?毕竟死者的家属那么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供养亲...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在我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业之间的职工借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性质截然不同。关于劳务派遣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这里我们对此不做过多的讨论。通过描述劳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判决书,开庭多久会下判决书?
      劳动争议判决书,开庭多久会下判决书?一、劳动纠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般是三个月,最长的话可以延长六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先生/小姐(员工工号 ):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


·建筑工程索赔条件包含哪些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实践中,常见的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而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可能是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这个时候,就要说到员工对公司做出赔偿的问题了,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了解清楚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一、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在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赔偿法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赔偿法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法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不补偿
      劳动法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不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