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一、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国家已经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又叫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

4.5吨以上货车没有营运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货车办理营运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四)领取税务登记证;

(五)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六)领取营运证。

三、办理货车营运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综上,并不是所有的蓝牌货车在从事营运过程当中都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了,自己需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也要结合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像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这些货车,如果没有办理营运证的话,就很有可能会面临2千元左右的行政罚款。

·一、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发剐蹭交等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


·汽车担保抵押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汽车担保抵押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比如可以将担保抵押方式确定为汽车担保抵押。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


·强迫交易罪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强迫交易罪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行为要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的是其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多次强迫交易、社会影响恶劣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


·谅解书提交法院多久能放人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情切轻微的,检察可以不起诉,如果双方达成协议,被害人谅解了,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被告人就可以释放。但如果被告人的情节达不到不起诉条件的,如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


·车辆划痕险不能单独增加吗
      车辆划痕险不能单独增加吗? 一、车辆划痕险能不能单独增加 这个跟你投保保险公司的政策有关。比如人保不保划痕,平安、太保都可以保划痕。相邻的城市人保就可以保划痕险。你可以到当地保险公司去增加险种,不用通过4S店。 二、如何购买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交强险为机动车辆出行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的赔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在车辆出行过程中,只有符合交强险赔付范畴的交通意外事故才能获得赔偿,违反交通规则,不符合交强险赔付范围内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那么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无责赔偿呢?下面我们将带...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强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车祸引起旧伤复发怎么处理?
      车祸引起旧伤复发怎么处理?车祸引起旧伤复发,一般能得到二次赔偿。第二次治疗与原伤情有关系的话,依法是可以要求另行赔偿的。二次治疗必须是因赔偿权利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同时,该二次治疗应以侵权行为所引发的首次治疗为基础。因为每个伤者伤情的不同、个人体质的不同、恢复情况的不同,致使首次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