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强奸罪后受害人赔偿有哪些

强奸罪后受害人赔偿有哪些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强奸罪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小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小女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罪一般是不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奸罪是刑事案件犯罪人不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的立功表现,会进行减刑,但是减刑不可以低于原有刑罚的二分之一。所以服刑的小伙伴们争取做重大贡献,早日回归社会。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犯法吗?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犯法吗?犯罪预备和预备犯不是同一种概念二者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相对应的处罚也不同。根据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无...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可以是自诉,也可以是公诉,需要根据故意伤害的案情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


·认定强奸罪立案要些什么证据
      认定强奸罪立案要些什么证据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


·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
      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 (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


·我国关于传销罪的定性是怎样的?
      近年来,在我国某些地区,传销活动愈演愈烈,给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般来说,传销犯罪都是团伙作案,涉及被害人多,我国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刑法中也有明确条文。那么我国关于传销罪的定性是怎样的?我们总结了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国关于传销罪的...


·刑事诉讼程序分哪些阶段
      刑事诉讼程序分哪些阶段?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程序分哪些阶段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


·轻微伤可以不拘留吗
      一、治安处罚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不再处罚;如果调解不能罚款或者行政拘留15天。2、拘留或罚款:(2)治安处罚由县公安局决定,而不是由你要不要追究的问题。(2)拘留时间超过五天且不到十天。如果...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 7天、7 7天、30 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能销案么
      一、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能销案么? 另案处理是不能销案的,《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刑事案件销案的法定情形: 1、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 2、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 3、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