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强奸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强奸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未成年人少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人少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未成年少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未成年少女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强奸是属于非常严重的一项刑事案件,这对受害人的心理和身体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一般来说,如果情形比较严重的强奸行为的话,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被判刑的话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于死刑都是有可能的。


·刑事赔偿二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刑事赔偿二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赔偿二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身份证号、军官证号、护照号等)、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 (赔...


·新的受贿罪基准刑如何确定?
      一、新的受贿罪基准刑如何确定?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量刑?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量刑?打架轻伤二级最高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第二...


·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一、哪些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具体危险犯与抽象...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收集的证据中就有证人证言这一项,对于案件知情的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关于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一、关于的证人规定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缓刑之前是失信人员刑期结束后会解除失信吗
      缓刑之前是失信人员刑期结束后会解除失信吗?缓刑之前是失信人员刑期结束后不会解除失信的,缓刑和失信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只有失信被执行人完成其责任后方可解除。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


·精神病人犯罪能否负刑事责任
      我们知道对于一部分未成年人来讲,要是犯罪的话是不被判刑的。而要是行为人的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精神处于非正常状态,那么此时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呢?关于精神病人犯罪能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精神病人犯罪能否负刑事责任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规...


·刑法的假想防卫怎么处理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的一种,应当按照《刑法》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不能认定过失伤害...


·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当代这个社会,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络,网络世界渐渐地被人们所熟知,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诈骗行为,在现实的生活中,大多数是团伙作案。那么,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网络诈骗团伙判...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不会成为公诉案件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有: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拘役缓刑考验期满后应该怎么处理
      拘役缓刑考验期满后应该怎么处理 一、拘役缓刑考验期满后应该怎么处理? 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 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