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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财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待遇财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入账方式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银行存款或现金贷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来进行入账。


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二、扩展资料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2、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


4、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发生后,员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发生事故之后的三十天之内由单位来申请,如果单位有正当理由,或者客观上没有申请的,那么就由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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