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务侵占罪与抽逃出资罪有什么不一样

职务侵占罪与抽逃出资罪有什么不一样(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有此目的。(3)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4)犯罪对象有所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对象为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具有特定性;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为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里的财物不限于本公司,还包括非公司化的本企业,这里的财物泛指一切有经济价值的钱财和物质,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如电、煤气等)动产、不动产等等。二、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要求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指的是6万元。数额巨大指的是100万元。《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综上,职务侵占罪的入罪标准是6万元,不满100万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00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要注意属于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钱?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钱?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


·对犯罪未遂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对犯罪未遂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未遂犯刑法原则上规定了从宽原则。因为行为毕竟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结...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要是罪犯被判管制的话此时是不存在缓刑的,那实践中一般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


·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各项法律法规都维护着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我国是严厉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刑法的追溯来说,有着一定的时效限制。那么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针对该问题本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 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行贿怎么判刑
      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行贿怎么判刑?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很多民事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刑事案件,特别是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针对民事诉讼中的刑事案件,最高法专门出具相关司法解释,且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也有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介绍。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


·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院在出具的司法审判的判决书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结果,都会标注清楚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我国的多项法规的话,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也是有着使用限制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


·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都是有自己的立案标准的,有的是以行为作为立案标准,而有的则是以非法所得的财产数额来立案的。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


·申请刑事抗诉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刑事抗诉要什么材料? 申请刑事抗诉要的材料包括申诉书、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等,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