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怎么办?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怎么办?在下列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赔偿: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赔偿办法如下: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同期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出具相关证明时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承担的两种责任:一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没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没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所以,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及时检查公司的行为是不是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一旦发现有违背的行为,要及时与公司协商,要求履行约定。如果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那么要及时的要求公司对自己惊醒赔偿。而不是假装没有发生。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


·工程发包的形式   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类?
      工程发包的形式   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类?   工程发包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   2.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将...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发廊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一、发廊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体损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伤保险的理赔是一有定标准的,员工在工伤之后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理赔的数额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来赔偿。那么,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的了解吧。 (一)医疗费 1、要...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


·怀孕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办
      怀孕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办?公司辞退违法的或者没有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雇佣童工后果有哪些?
      童工就是指未成年人,雇佣童工,就是企业,单位录用未成年人。很多人都知道,国家对于这一行为是明文禁止的,但现在很多的工厂,单位都出现雇佣童工问题,难道都不知道国家对出现此上问题其实都会严罚的。那么有关于雇佣童工的后果都有哪些呢?现在就来给您总结下吧。 一、《禁止使用童工的划定》中...


·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临时用工合同的接触需
      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临时用工合同的接触需要单位的批准才可以,从事业单位现在尚在实行的制度来讲,即便是正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仍然要按照国家编制机构下达的编制限额聘用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提出辞职应经批准后方准辞职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能补办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能补办吗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位均毫无疑问地具有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